中冰拿 wrote:可以住在這邊就近上班的人申請入住,同時也能增加當地的消費機能 可能要先看看蓋社宅的目地,是不是要當馬偕的員工宿舍.蓋社宅如果是為了拉房價,煩請政治人物先說清楚.旁邊就是清大商圈,消費機能早就建立了........
剛工作的不會去租社宅,會找更便宜的來租工作幾年的,年薪也破百了(破百的也可以租住宅,好像也怪怪的)除非租不出去(符合資格的人不多),餘屋太多,才會降標準吧新竹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cckm wrote:看政府單位要如何定義社宅
https://law.hc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04新竹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五、家庭年所得及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受理申請當年度內政部公告之標準。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47520&ctNode=6546&mp=1(一)109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8.0萬元,較108年增1.9%,中位數為92.9萬元,增2.6%;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37.0萬元,較108年增5.4%,中位數為32.0萬元,增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