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 超限使用到960%,到底是什麼鬼啊?
BOT 原是節省公部門開發預算的好構想,但承攬開發商也非常會計算,建築用料能多低級就多低級,營運期過後留個破爛危樓再移轉給政府編預算擦屁股。
建設,不是蓋滿蚊子建築才叫建設!
多保留開放的公共空間,多植些綠樹草地,才是政府與商人最大不同的可貴之處。

陽台上的收成 wrote:
麻煩您頭腦清醒時再回文好嗎?
1000坪的基地,蓋 4000 vs. 9600 坪建築樓板面積,區域的負擔差多少? ...(恕刪)
我想退休 wrote:
本計畫屬促參法所定之重大公共建設。本計畫至少應設置小汽車停車位數400位(不含多目標使用應附設之法定停車空間),符合投資設置200個以上停車位之立體式停車場之重大公共建設標準。
也就是除停車場400個車位外,附設的商場依其所需的車位,也須再加上去
假設商場需200個車位,那最後就是400+200=600
也就是說在BOT400個沒停滿的情況下,商場人多時,超過商場200個車位時,BOT就能減輕該區域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