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買預售屋規定要30天登錄了。

黃先生是誰?

自己打電話去稅捐處問~不是更準確?!
有查證後 再說~也比較不會誤導別人~

切記~買換約的售屋房~一定要簽約...
而且合約上一定要明列 買賣的價格!

以後可以~以此證明當初的買價~
小雲朵兒 wrote:
黃先生是誰?

sunyear huang

他自己說沒人在換約的 你多花的錢只是買那個合約 不是房子

大概就跟權證差不多意思吧.... 等到交屋 就是履約了 XD
F.U.01 = F k you 01

sunyearhuang wrote: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簽約沒太大意義。(恕刪)


若B有簽約,那就不會多算100萬的價差,為啥沒意義?
S大,你舉你買房例子,看起來是可以簽約的,只是時間緊迫,你選擇不簽
換約後實價登陸還是照原始和約的價錢,

以後賣房子時會遇到稅賦問題,

雖然可以用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

但也有可能國稅局會要你用實時價計算,可能會需要取得的成本,裝潢成本...等.

我是買方的話一定是要簽白紙黑字的合約.有備無患.

F.U.01 wrote:
大概就跟權證差不多意思吧....(恕刪)


應該是跟買黃牛票差不多的意思吧~
賣黃牛票的人不給收據的~XD
Tin1227 wrote:
應該是跟買黃牛票差不...(恕刪)


有道理 黃牛票(預售屋)開演後(交屋後)還會賠錢賣
F.U.01 = F k you 01
這罰責是針對代銷還是建商?若罰代銷一點意義都沒有,依公司法,二個人頭就可以成立一間公司了

小雲朵兒 wrote:
切記~買換約的售屋房~一定要簽約...
而且合約上一定要明列 買賣的價格!
以後可以~以此證明當初的買價~

還是沒有弄懂我的意思
就法來說,合約上的價格就是買賣價!
換約前先簽約,只是保障,換約過程雙方不反悔。
至於換約時,你多給或少給上一手的的錢,只能在你賣給下一手時,證明你的成本價。
(但好像沒有賣家會想給買家知道自己的成本價的)

F.U.01 wrote:
他自己說沒人在換約的 你多花的錢只是買那個合約 不是房子
...(恕刪)

是代書說的:不需要,也少人簽"換約"的約
"多花的錢只是買那個合約 不是房子"<-終於有人懂我的心
kohojumin wrote:
雖然可以用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
但也有可能國稅局會要你用實時價計算,可能會需要取得的成本,裝潢成本...等.
我是買方的話一定是要簽白紙黑字的合約.有備無患....(恕刪)

這麼說好了,
預售屋在房子過戶前,承購戶根本沒有屋可以賣。
這個能理解嗎?(房子根本還沒出生,如何賣?何況連土地的產權都還在起造人名下)
所以,這時候買預售屋的人叫"承購戶",不是屋主或所有權人(有些承購戶自稱是屋主是錯的)。
那麼"承購戶"可以賣的是什麼?就是和建商簽的那一本合約書,that's all!
如果合約書是以1000萬為房價,而你和上一手承購戶以1100萬成交,那麼你要給
賣方100萬再加上他已付給建商的錢。而換約完成後,合約除了名子換成你的外,房子的買賣價
還是1000萬!你和建商就是依約履行1000萬的房價。最後的交易價當然還是1000萬。
(建商確實只收到1000萬的房價,難到要登錄成1100萬?那多出的100萬跟建商何關,為何要多繳營業稅?)
上一手賣方,當然他有所得100萬的收入,只要查得到,國稅局當然可以課所得稅。
至於你...很抱歉,你是用1000萬跟建商買房子,不是1100萬。
(不服氣就看看合約的買賣價白紙黑字)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