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雲朵兒 wrote:
不是有人說這是很久以...(恕刪)
102.12.17 發佈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佈類別: 當日要聞
許明財市長赴交通部爭取推動新竹觀光科技港案、竹市PRT試辦計畫
市府交通處提報新竹觀光科技港可行性評估已完成並屬可行,
構想於現新竹漁港內劃設部分陸域與泊地,作為「客貨運專用區」,先行試航;
中長期規劃於新竹漁港南側以「BOT」方式闢建「觀光科技港」,硬體發展將延伸北防波堤700m、延伸南攔砂堤241m、興建南防波堤470m、興建新生地外圍海堤1,211m、填築碼頭區用地面積約9.37公頃、填築新生地面積約54.12公頃。船席配置包括:NO.1散雜貨碼頭(200m),NO.2客貨輪碼頭(150m),另為配合RO-RO船卸貨需求,配設NO.3 ROLL-ROLL碼頭(100m)及NO.4港勤碼頭(150m),共計4席。
市府建請交通部依據「商港法」第6條辦理商港區域之整體規劃及發展計畫,報行政院,新增劃設「新竹國內商港」。且為吸引民間投資,於商港新增新生地54.12公頃及既有陸域土地32.67公頃,建議比照金門及馬祖由縣市政府管理之模式,依據「商港法」第2條規定,由行政院指定新竹市政府為新竹商港之經營管理機關,以及委託市府執行辦理BOT招商作業。
另為改善竹科通勤及商務往返交通環境所擬訂新竹市PRT(Personal Rapid Transit)BOT試辦計畫,第一期軌道長度約8.4公里,由台鐵內灣線新莊車站起,經埔頂路、慈雲路、光復路建置,並設新莊、埔頂、國道轉運、慈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過溝、清大、馬偕醫院、體育場、新竹公園與火車站等站位。高架軌道設置於道路中央分隔島上方,採A型路權,避免佔有既有車道空間,減少其他車輛干擾情形。採取之計畫民間初估投資規模約需60億餘元,並以中長期貸款與聯合開發所產生之效益挹注。路政司評析地方型小眾運輸之個人捷運系統,運量、成本、運價研究宜由地方辦理,若有招商投資確認,有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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