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軋這麼多案...真的應付得來嗎?
對建商而言,如果產能爆了應付不來,到最後鐵定是先犧牲首購族群的權利
對消費者而言,應該是大家團結起來才有和建商談判的籌碼
不然就跟購屋議價一樣...最後還是會被建商個各擊破
反正合約書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該怎麼走/怎麼罰就是應該要這樣作
就像前面一些大大說的,今天情況若是反過來,是消費者違約的話,建商會放過你嗎?
只是說怕建商最後放大絕,為求不違約賠錢隨便找一些臨時工拼拼湊湊草草了事,倒楣的還是消費者就是了
所以推案忽然爆大量的建商,其建案還是少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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