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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路違建好像拆了

yhcheng wrote:
這筆錢應該業主給新竹市政府才對,拆屋費!!


這個有法源的

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這些建物應該有一點歷史..
所以應該有符合第三條的規定,所以要給補償錢



只是沒有想到原本以為這個補償錢很大所以才沒有辨法推動
民進黨蔡市長推到一半不推,想是不是後台太硬
沒有想到才500萬
市府預備動用一下不就好

這樣子可以拖了十幾年
codebook wrote:
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這些建物應該有一點歷史..
所以應該有符合第三條的規定,所以要給補償錢


有法源,
那我無話好說。。。。
五百萬花得很值得,讚!讚!讚!讚!讚!讚!讚!
cp3 wrote:

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210/mobile01-1dff9cd3f51213057c839912a787404f.jpg

只想説以後沒有檳榔西...(恕刪)



抓下舊圖

cp3 wrote:



只想説以後沒有檳榔西...(恕刪)




andy2000a wrote:
...(恕刪)

上圖那個男人,是來找檳榔西施的嗎?


前不見檳榔,後不見西施

念人事之非非,獨愴然而涕下

kegabu wrote:
上圖那個男人,是來找...(恕刪)


很好笑~~~





給新竹市政府拍個手. 終於像個市政府了. 繼續加油 !
總不能不想得罪店家或民眾而採取無為而治、拖延戰術吧,都拖這麼多年了。
就算做了拆了會被罵,為了市容美觀與交通便利,拆了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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