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i88 wrote:
...但銷售小姐及建商員工/專屬投資客以員工價 (底價的9折? )先包下所有好樓層.
蓋好前轉賣給無知大大.其中的差價 ( 約10% ) 是不用報稅. 誰也查不到...(恕刪)
所以說勒, 就新竹地區來說, 政府此波打房是打假的啦 (打不到首惡, 專打小嘍囉有 x 用?)
君不見新竹地區房價推升的主要黑手, 不外乎以下兩類 (此為因):
1) 建商 (新案每坪售價越墊越高: 15...18...20...25...30...) ... 但是, 這次打房卻打不到建商的喔
2) 投資客 (利用小錢高槓桿操作, 僅付工程款, 交屋前轉手墊高售價圖利) ... 因未交屋即轉手, 也打不到
eg. 預售屋售價:1000w, 付出工程款:100w, 轉手加10%賣出:1100w, 實質投資報酬率(2年): 100%
至於新古屋/中古屋, 只是因為周邊新案推升, 連帶房價被墊高罷了 (此為果), 反為此波打房所針對的對象,
因此, 政府這波打房如果真不打折且立法通過執行, 實話說(對新竹區房價而言)應該成果很有限的啦...

LearnRPG wrote:
印象中豐島大手上也不少預售屋在的 ???
...(恕刪)
我唷!?!?手上一棟即將交屋,是打算給長輩住的(應該不只住2年吧!?),一棟是自己以後要住的(屆時賣舊屋換新屋),也是自住且不只兩年(至少8年吧!?如果一直待新竹),認真說,投資的只一棟...
所以,壓力還好,交屋前賣或是交屋後放2年???認真說,沒差!!但是我個人是比較不喜歡資產被凍結的感覺,所以有在考慮是否交屋前賣,反正交屋是明年,看看這政策走到最後是怎樣發展還來的及!!
不過我是說真的,如果此時我要買屋,就會找那些交屋後無力負擔貸款的投資客丟出的房子,狠狠殺!!絕對不會去找交屋2年以上的成屋(特別是新屋),要不就是找預售換約的好屋,跟自售屋主好好談談,也許有機會買到"相對便宜"的好屋,但是不會找仲介!!
"Do it ", the best solution !!
打不到最大宗的第一線/最狠的銷售人員/建商員工. 任何政府都無法管到.
建商要賺錢天經地義. 為何銷售小姐也要賺我約10%? (100萬?)
為何我要省吃儉用辛苦養房. 她確開名車. 提LV. 常出國旅遊.....
天理何在?
烏鴉族一生都不向建商買房. 租.
多希望打房能打到這些銷售人員.....
政府再加油. 絕對支持.
但要有配套措施. 不要打到一般人....
別太認真 wrote:
所以說勒, 就新竹地區來說, 政府此波打房是打假的啦
君不見新竹地區房價推升的主要黑手, 不外乎以下兩類 (此為因):
1) 建商 (新案每坪售價越墊越高: 15...18...20...25...30...) ... 但是, 這次打房是打不到建商的喔
2) 投資客 (利用小錢高槓桿操作, 僅付工程款, 交屋前轉手墊高售價圖利) ... 因未交屋即轉手, 也打不到
eg. 預售屋售價:1000w, 付出工程款:100w, 轉手加10%賣出:1100w, 實質投資報酬率(2年): 100%
至於新古屋/中古屋, 只是因為周邊新案推升, 連帶房價被墊高罷了 (此為果), 反為此波打房所針對的對象,
因此, 政府這波打房如果真不打折且立法通過執行, 實話說(對新竹區房價而言)應該成果很有限的啦...
針對第 1 如果真的是 15->18->20->25->30 ... 那要做的事情是什麼
1. 看戲
2. 馬上買 ...
其實地區在發展 越賣越貴是正常的 且地的取得成本也越來越高
他賣 50 萬甚至 100 萬 你別理他不就好了 且建商開價跟實際成交價都還是有差距
我不知道要打建商幹麻 人家不是慈善企業 賣成本價的房子給你住嗎 ??
針對第 2 點 買方都知道有奢侈稅在了
賣方交屋前轉售墊高圖利 別買不就不會被賺走 投資客自己也有壓力 難道可以跟建商說延後交屋嗎 ???
不可能不交屋 不然尾款少說 7 成拿不到
那買方會買的理由是什麼?
投資客賣的比建商餘屋還要便宜 且 你超喜歡這個建案 ....
以前是交屋前轉賣沒有壓力 要是賣不出去 交屋後寬限期下去付利息慢慢賣
現在則是交屋前不賣掉 就準備有兩年資金週轉的壓力了 除非房價一飛衝天 他賺的可以 cover 住奢侈稅 ...
外加某些地區還被央行限制只能貸7成,取消寬限期勒 ...
但是還是要法案過
反正 旁邊看戲就對了 ...
唱衰的依然要累積看屋經驗跟交手實力
Razavi2020 wrote:
舉一個 "常見" 的情況:
假如本來已經有一間根本不適合居住的自用住宅,
因此想換房子買另外一間預售屋,
但交屋時發現不是心目中理想的房子所以想要賣掉另外找屋,
但一賣就要繳稅賠錢,不然就要空屋2年,
此外,就算2年後開始賣也不一定立刻賣得掉(甚至掉價賠錢),最後可能3年以後才能換屋,
很明顯,這制度將造成許多民眾困擾..........(恕刪)
舉這個例子, 還是沒差, 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只要你把不是心中想住的那間設為自住...
將原本那間已不適合居住的房屋出售, 不會被課稅 (持有超過兩年)
把那間不想住的新屋出售, 也不會被課稅 (自住但未滿兩年轉讓不會課稅)
你還是可以換到想住的房子而不會被多課稅...
政府這方案已經折衷很多了... 一般普羅大眾沒炒房沒投機需求的, 應該都不會受影響~
剩下就看執行力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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