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地板有油漬在抛光石英磚上....
請寶佳的維修人員來幫忙清除....
他沒有問是否是裝潢造成...直接用藥水幫我去除油漬.....
看他蹲著用了二,三個小時.....顏色已經比較淡了....
由於他接著約了下個客戶....還跟我約下次見面時間....
感覺建商的售後服務真的還不錯.....

本以為拿不回訂金,但一次聽朋友說他之前有2次經驗,是遇到有良心建商都有全退訂金,只扣少部份手續費。也一同去問了消保官,說可以退訂金,且建商訂購單上不能寫限制條例或違約不退等事項,已有消費者保護權益。
於是乎把事情告訴代銷,小姐才說不用問消保官啦,我們本來就會退訂金了,且代銷副理也信誓旦旦說會全退訂金,且退訂金很單純,大家不用撕破臉或什麼的,說話很和善,想說放心了。
然後要我們等侯他們跟上面開會,再約什麼時侯去拿回訂金,結果這一拖就是一個月,其間他們還要我們再考慮看看或是先買下房子再幫我們代賣出去,當然我們是立刻回絕了,但也覺得他們根本不想退。
然後過了幾天,居然收到建商寄的存證信函,內容大概是寫說,我們消費者故意拖延時間不簽約,不接電話什麼的,要我們限期3日內簽約,否則違約不退訂金。企圖把錯都推給消費者,真是好氣又無奈,不是好言好語 說要退訂金嗎?,結果另一手又寄存證信函過來,感覺是在玩兩面手法,有被裝笑維的感覺~!
當然我們是去問過消保官還有律師,律師說類似的案件太多了,幾乎天天上演,我們這訂金還算是小咖的,一般大概判決結果,就是會退還一半訂金,但剛好就拿來付律師費,所以大部份的人為省出庭麻煩,就自認倒楣,我想建商應該也看準了這點,所以就堅持不退訂金吧!!
之後過十多天,建商又寄存證信函,內容就說我們不去簽約,算違約要沒收訂金,還要我們3日內,再去簽什麼退訂程序,否則後果自負。真是給他傻眼,代銷小姐還說為了我好,最好還是去簽辦,不然有一屋二售問題?? 唉~真是如此欺人。
我才在想什麼合約書都沒看過,審閱期也都沒有,就只光是一張訂購單,就可以這樣逼人,真是….
** 在此分享個人經驗,希望不要再簽什麼訂購單了,請三思,否則很難拿回,初次購屋,後悔功課作不夠,但也慶幸沒有簽下約,否則之後更後悔。還是找風評較好的建商吧,不然看到的問題他幫你修,看不到的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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