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證信函裡建商有權力這樣主張3日內未簽約就沒收訂金嗎?那我們要怎樣確保訂金不會被沒收
2明明是她們先欺騙在先,我們請消保官出面解決有利嗎?
3若我們也要寄存證信函該怎麼寫?
請幫幫忙~謝謝
真是快被建商氣死,做賊反抓賊鬱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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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在放濫了
1. 一定時間內可沒收 除非能舉證對方 有使你錯誤的證明
2. 新竹的蕭保關.... 埃 上次打來要跟他比大聲才願意發文 不然要管轄移到外縣市
新竹市的習慣就是 只要 依照消保法 外縣市有管轄就會想辦法一出去
自己要凹凹看 真的要 你也沒辦法
3. 而且 印象中 嫌惡設備 跟意思表示錯誤民法的規定 沒有啥關西 因為對方 不是賣你那家殯儀館
房子本身沒問題阿 恩恩 重點是現在還沒得舉證
結論是 橋橋看 能拿多少算多少 或是直接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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