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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埔一二期重劃區商場情報及討論

因為案子太少,竹科一線廠員工錢太多

只能等光埔二期,雖也不是全都能拿來蓋住宅
但至少地大,能蓋的住宅也相對的多
若能一起推案,選擇多,就不用搶
只是還要再等個3,5年



團圓嚕 wrote:
曾幾何時自住客買房子(恕刪)
團圓嚕 wrote:
曾幾何時自住客買房子只能跟投資客買才買的到
要買房子的人跟建商買不是最理所當然的嗎

如果是為了杜絕紅單、轉約這種投機行為,那我百分百贊成。
若是打著壓抑房價大旗,那真想太多了!
另外禁止轉約,那業者用解約再重訂新約達成轉約目的,如何防止?
還是應該從持有稅的角度來增加房屋供給,進而抑制房價不合理的飆漲才對,從交易環節限制會讓自由市場增加非常多不必要的成本,這成本也許並非賣方買單,往往是弱勢的買方承擔。
那些屯房的地主、財團才是左派政府該整治的對象,但民主政治背後的金錢遊戲讓政府出手的政策看起來都是治標而不治本。
HK_Sung wrote:
還是應該從持有稅的角度來增加房屋供給,進而抑制房價不合理的飆漲才對

持有不是罪,課懲罰稅,才是不合理稅。區域發展使得房屋上漲也是健康經濟現象。
房屋為什麼會上漲?因為土地上漲;土地上漲是因為地區發展,基礎建設,商業活動,人口聚集。
這些都不是地主或屋主的功勞而是社會、政府集體供獻。落實漲價歸公的增值稅才是正本清源,合乎公義又能解決炒作問題。(不是抑制房價而是防止炒作)
thepanda

沒有人說持有是罪,只是增加持有成本,抑制房價,不然您說說如何抑制炒房的高見?

2021-12-12 11:21
Ace.H

re:thepanda 你沒看我貼文後面一句話嗎?

2021-12-12 16:07
HK_Sung wrote:
還是應該從持有稅的角(恕刪)

提高持有稅等於懲罰600多萬戶自有住宅戶主(現在房屋自有率約80%)
但是並不能降低整體房價(沒有人會把自住房便宜賣)
而租金肯定會上漲, 尚未買房的人會更買不起房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推廣地上權住宅
地上權住宅有使用期限, 房子到期就不能用的預期心理會讓房價後期難以上漲, 會買的通常是想當房東, 或者自住客
前提是嚴格執行使用期限, 而不能時間到了又展延
舉例來說, 像高雄美術館第一排美邦One More就是地上權住宅, 還能用30年, 但是價格只有同等級豪宅建案的一半, 河堤國小旁的河堤世界也是地上權住宅還可以住60幾年, 一坪20萬, 價格只有旁邊的建案閱河堤的70%
mobile3803 wrote:
因為案子太少,竹科一線廠員工錢太多

只能等光埔二期,雖也不是全都能拿來蓋住宅
但至少地大,能蓋的住宅也相對的多
若能一起推案,選擇多,就不用搶
只是還要再等個3,5年

是不用搶, 但是大概也買不下手
每坪估計最低也要55萬起跳
mko1989 #2782 wrote:
漲價歸公本來就有不是嗎?房地合一稅後本來就照實價課的不是嗎?

有看到我說"落實"兩個字嗎?增值10元只增值稅一兩元,這不叫落實。

HK_Sung #2782 wrote:
五眼聯盟中的美、英、加、澳,還有亞洲的日本也都很不公義,持有稅不論稅基及稅率都高於台灣幾倍,真的也不適合認為公義的人居住。

美國放個屁,台灣要不要跟著放屁?
討論稅率合不合理,不是舉某國稅率來當標準。
要說美國房屋稅高,合不合理,那看人家怎麼定房屋稅,它是根據房子所在地的學校、政府運營、公用事業等等基礎建設和營運所需費用去訂稅率的,這是合理的,因為這些建設為當地屋主所享受的,房子沒有這些基礎建設和適當的營運,就沒什麼價值。
台灣要學,就是一樣依公共建設美當地房屋價值頁献的比例,由屋主納稅,那我百分百贊成。
但為壓低房價,提高持有稅,就是以懲罰房屋持有,不公義的稅,是亂亂稅!
提高房屋持有稅能不能打壓房子?說美國高持稅,但美國精華區,一樣炒翻天。
對投資來說,就是將本求利,你想墊高持有者成本,期望他便宜售出,根本違反商業行為,怎麼會對?

HK_Sung #2782 wrote:
我國早有學者發表相關論述認為我國不動產稅負低於OECD國家之平均,導致地方政府收入不足以因應公共支出需要,也對房價所得比產生負面影響。

稅負合理性可以討論喔!見我上面說的。名目正確,合理增稅就不我說的懲罰性稅負。
公共支出和房屋價值和實用性息息相關,拿它來評估稅負因素是合理的。
但以房價太高,提高持有稅就不對了,事實上也達不到目的!

要達到不炒房,唯一辦法就是讓房子無法成為投資標的。無法賺錢的東西就無法成為商品,自然也不會有人炒了。怎麼做到?落實漲價歸公!前面有人說,早就 有增值稅了。不!要注意我說的落實兩個字。非屋主努力而增值10塊錢,只付增值稅一兩塊錢,那不叫落實。
meridian wrote: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推廣地上權住宅
地上權住宅有使用期限, 房子到期就不能用的預期心理會讓房價後期難以上漲, 會買的通常是想當房東, 或者自住客

基礎想法摸到問題核心,執行方法不可行。
房子的造價高昂,使用年限也很長。使用期限到期就不能用,那房子歸誰使用?若一個房子蓋了,只能使用30年。那它的房價一開始就可能低於造價成本,有誰願意蓋房子?其價格崩跌速度會快過折舊。這是連老共都不敢這樣幹的事,台灣做得下去?
另外的不可行是,台灣的土地基乎都到私人手上了,私人土地他要租要賣,政府管不著了!
我說摸到問題核心是,房價問題在於土地,房屋漲價,事實上都是在漲土地。只要大部份的土地在政府手上,就可以實施租賃地上權的方式給人民蓋房子。人民有地上權,土地是政府的。可不可以定期限,當然可以。但到期時,若政府沒有重大公共利益的理由,人民有權續租土地繼續使用房子,若政府到要收回土地就要以合理價格補償屋主損失。只有地上權的房子,價格自然便宜許多,想要炒房也很難炒(真正有價值的土地在政府手上)
老共和老美事實上是這樣做,台灣可不可以做?來不及了!政府土地早就被政客一塊一塊賣到所剩無幾了,能做個屁!
Ace.H wrote:
有看到我說"落實"兩...(恕刪)


因果搞不清楚?不是為了壓抑房價提高持有稅,而是持有稅太低造成囤房成本太低,房價長期自然上漲,每一種稅制都有其功用,持有稅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落實程度遠遠落後的台灣的實價課徵,我4000萬的房子一年才課兩萬,我5000cc的車子年繳近六萬,持有稅到底懲罰了誰?我是完全沒被懲罰的感覺,你有嗎?
Mk2k

有錢人喔!! 其實繳什麼稅對你來說都是沒感覺吧??真讚!!可能拉大繳稅級距, 4000萬房子一年繳二十萬就有感覺了!!很難啦!! 太極端一邊變成仇富, 另一邊是犧牲普羅大眾權益, 不容易!!

2021-12-11 9:18
HK_Sung wrote:
因果搞不清楚?不是為(恕刪)


所以說住台灣多爽 持有稅低 年輕時努力賺一棟房子就可以安心養老 不怕老了付不出持有稅被趕出去變遊民 難怪遊民比例比超公義的美國低那麼多 治安也比美國好很多

至於地方財政支出收入 我懷疑你繳很多持有稅 他一樣不會建設啦 還不如錢留在自己身上

看看這篇前面在討論的
光埔區都是新房 繳那麼多房屋稅
結果油頭只造福竹北人讓竹北人方便
犠牲光埔區的用路權 連個空橋都不想蓋 稅金到哪裡去了我沒看到
團圓嚕

+1 光埔的房屋稅真是貴到爆

2021-12-11 16:03
melody_tsao

我也覺得超級貴,重點我住了8年,房屋稅從來沒有減少過?真的好奇怪!!

2021-12-13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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