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醜0953 wrote:版主呀妳是跟這一棟的...(恕刪) 不只版主,任何一個有公民意識的人都會看不下去.這棟違建拆不拆,就決定了台灣是不是一個法律有人鳥的國家.這個屋主擺明不鳥法律,也不鳥任何人,那任何人也都得而群起攻之,非教它在法律面前低頭不可.我們跟這屋主沒仇,是他公然污辱法律,也污辱了你我.公民社會的意義就在於當政府失靈,力有未逮時,老百姓就該挺身而出,守住社會規範的底線.
阿醜0953 wrote:版主呀妳是跟這一棟的...(恕刪) 無論違建屋主是自住還是出租 . 就法論法就是不對 !更嚴重的問題是新竹市政府擁有管轄權及拆除經費,卻遲遲不拆違建事實明確若未執行拆除權責機關就已涉及瀆職罪有關瀆職證據與法律條文請參照前文~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條 : 建築師、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設計、監造或承造違章建築者,可依有關法令處罰。請問新竹市政府有對這些上述對象開罰嗎....?請問違建拆除經費由納稅人支付公平嗎...?請問若有外地求學或工作租屋 . 假設因違建物而造成重大傷害或更大意外事故 . 進而申請國賠是不是全國人民要買單 ...?這棟違建不拆未來新竹市金山街將會出現更多的個案 . 請問受害的是誰...?總之新竹市金山街的違建是公務員長期縱容的結果 !
小的 沒住過金山街可是 相關的違建 真的是金山街最多連我家附近有人蓋違建上次經過 有看到屋主跟鄰居吵架屋主就說 金山街那邊一堆你怎麼不去檢舉那邊,要來牽拖我家...所以 小的覺得 從這棟"大辣辣違建戶"開始做起砍掉金山街違建 進而砍掉新竹市的違建....況且 這戶屋主也知道是違法也被公務機關下令停建結果還趕工....這樣的不拆 豈不是鼓勵違建....
許久沒來看文章就有這麼精彩的事發生了個人對電腦網路功能沒那麼厲害但是看到大家有在網路上檢舉我想與其貼到市政府去檢舉貼到總統府或總統信箱去不是也可以嗎總統會看也會回應喔之前印象中還幫花蓮人買車票咧跟台鐵訂不到票寫給總統車票就跑出來了很有用耶
拖汽車違停是因為外包給民間公司然後拆帳兩方都賺多拖多賺、越勤快賺越多啊所以......拆違建不如也外包給民間公司罰款重一點同樣用拆帳的方式應該沒多久就全部拆完了吧tispy wrote:至少我早上8~9點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