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 +1真的要大家減速, 放一兩個就可以達到效果了, 這麼短的距離, 還加上兩個90度的直角彎, 放一兩個已經是綽綽有餘了....但放上了10個, 這個擺明了就是不爽別人來走這條路....問題是, 這條路是公共道路, 不是你社區的私人道路耶!BEAR5856 wrote:放兩個是減速 放十個是沒道德
BEAR5856 wrote:放兩個是減速 放十個...(恕刪) 認同 +1短短距離設這麼多個,要防人家通行也不是這樣的吧。richcity wrote:放那麼多個減速墊,連...(恕刪) 另外機車騎人行道是會受罰的,之前慈雲路往光復路路口偶爾看到警察針對騎上人行道的機車開單防到自家人都還要挨受罰風險,也算是防到自家人了
BEAR5856 wrote:放兩個是減速 放十個...(恕刪) 減速通常是放在當有出入口會有人出入的地方根本不需要放到10個配合晴空匯住戶的出入口 頂多3-4個就夠這部分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政府來拆除消防通道裝幾個減速應該不是晴空匯自己決定的吧?
mg002097 wrote:配合晴空匯住戶的出入口 頂多3-4個就夠這部分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政府來拆除消防通道裝幾個減速應該不是晴空匯自己決定的吧?...(恕刪) 這個叫私有公用地役關係。通常維護以地主維護為優先,若其維護和設置無不法也無阻礙其作為公用目的,政府無法也不會管。但若地主不維護任其破損荒癈,則政府可以編號列管維護,以維持公眾通行之功能。有減速墊路段,就是慢行,車輛會起伏還不致於跳起來。要放幾個,若無不法也無礙通過,我覺得就只能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