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那不是法律!違建就...(恕刪) 阿呦老闆可以違法逃稅並無視勞基法老百姓卻不能輕微違建等台灣官員有種貫徹稅法,搞出一堆交通建設等台灣官員可以貫徹勞基法,責任制成為歷史老百姓住郊區能天天五點半下班,乘坐便捷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誰要冒死租違建,誰又想搞違建既得利益者都守法,老百姓誰敢違法?啊不好棒棒送你一句,welcome to taiwan
rogerslee wrote:有了台北市的典範, 新竹市比照辦理, 無論是住戶還是當官的, 應該都沒事了 別版PO出來台北的改善情況!金山街那一票以出租套房營利,枉顧租客性命的重大公安違建,如能比照台北模式辦理,每層都敲幾個洞讓它無法出租,那些無良賺黑心錢的房東會先哭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