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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殺人 最另人感到幸福的新竹市沒有經費拆違建

要先編列預算 先花錢拆 再向屋主求償
法案不通過 山不轉路轉 用預備金 再向法院提告
但也要先拆吧?
要不然也要如幾位先進說 開罰單 斷水 斷電 斷瓦斯
COW 車子沒繳牌照稅 燃料稅都罰個好幾十倍 禁止出境
違建卻奈何不了?
一個公共危險罪不就法辦了?
官僚殺人 就是這個意思

不用這麼多經費,只要顧用一些破壞狂定期拿公文去破壞一次就好,用不到10分鐘吧!
拆違建最大的阻力不是經費 是民意代表

違建戶通常會先找民意代表擋

除非上了新聞出了事 才不敢做為的

tctlgl wrote:
官僚殺人 最另人感到幸福的新竹市沒有經費拆違建 要拆一百年才拆得完?...(恕刪)


2013年07月23日
苗栗竹南大埔張藥房18日遭苗栗縣政府強制拆除,並被追繳代為拆除以及搬遷等費用高達24萬。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痛批簡直是天價,「苗栗縣府既然宣稱是執行公務,就不該有這樣的收費名目,費用應由公帑支付。」


沒有經費拆違建?
真搞不懂

沒錢就隨便派個工務課的人拿個榔頭進去隨便敲幾下讓他租不出去不能住人就好,剩下的以後在慢慢拆

幹嘛一定要一次全部拆光
方法很多,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不拆原因就是民意代表而已
btopia wrote:
沒有經費只是藉口。直...(恕刪)


誰跟你說民宅違建可以斷水斷電的???

一事規一事...一碼規一馬!!!


在過來....若真違建要拆也很簡單...

拆完再把帳單寄過去就好...
親戚住在北市光華商場附近,某天鄰居氣沖沖來質問有無檢舉違建,還烙下話要檢舉的鄰居小心。....阻力不只是民意代表吧...


這類大違建周遭的住戶,應該向國家提出"預防性拆除"的申請,免得有朝一日同樣的公安事件重演,

政府失職官員怠惰不消說,一紙行政命令加上執行力就可以解決的,何以延宕至新竹變成違建之都,

立法機關莫非一定要到重大事故發生時,才能如同酒駕,在肇事前就依公共危險,法辦這些不肖之徒.






有錢蓋違建沒錢拆除
拆除費用還要納稅人出 像話嗎?
應該要修法 限期自費拆除
否則每天罰款 罰到一定額度房子充公
看誰還敢自私自利蓋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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