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先生 wrote:昨天在PTT看到的消...(恕刪) 等到真得要蓋還要很久吧...不過真蓋了新光三越應該會很想搬過來, 我想招商應該不會是問題。至於交通問題,雖然無奈,但那區畢竟是新竹地區"大眾運輸"最發達的區域了。
期待是購物中心 雖然現在新竹有巨城算是可以當不錯的地標但是也造成一間獨大的情況 雖然兩家都是同老闆而且帶外縣市的人來新竹 大部分都是去巨城逛完也就沒了如果蓋起來能提昇新竹一些業者的本質因為新竹大部分比較少有所謂的有名的店 而且是新竹人認可的不一定是百年老店至少有機會讓外縣市的人 覺得這樣東西或是這家店 是新竹限定的這樣自然而然的 又會有更多可以代表新竹的 畢竟現況百年老店 說當成地標或是代表 有點不符合科技城這方面而且很多在地人對於百年老店部份已經讓人失望了 換手做品質味道可能改變了或者是太過氾濫使用百年老店當名稱 這樣的百年老店 就比較少會帶外地人去了如果是以增加代表建築這種角度出發 個人覺得未來的可看性不錯只是萬一又變成蚊子館 或是違建 這樣就到不如不要建算了 浪費納稅人的錢
丹尼斯先生 wrote:昨天在PTT看到的消...(恕刪) 法定400%都更獎勵53%其它獎勵+移轉76.17%400*(53+76.17)%=916.68%移轉就達76.17%了, 好多@@若不含移轉就是612%整體上是地上35層地下6層總之, 不要後來變更成住宅就好...(什麼soho文創園之類的)--剛看了新法是拿掉這項第十四條 前條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由各級主管機關就下列地區指定之:一、 位於鐵路及捷運場站四百公尺範圍內。二、 位於都會區水岸、港灣周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者。三、 其他配合重大發展建設需要辦理都市更新,經地方主管機關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實施者徵得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之同意比例,更新單元面積達五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得申請各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指定之。這都更是符合第一條, 位於火車站400m內且面積達5000平米以上, 所以趕著新法上路是為了賺53%的獎勵容積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現在平日有時候會特別挑新光去逛一下,人非常少,感覺很舒服...(恕刪) 每次去新光三越看到那人潮........總是在想到底會不會倒閉可是新光也開很久了在現在那個地點真的有賺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