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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竹市許多蓋在商一、科技商務區,複合商業區的房子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這個建商蓋的房子地目一直有很多爭議,鬧得沸沸揚揚的一品大觀原本是工業用地,
後來捐地改為複合商業區,雖然都不能當住宅使用,鬧上法院最後還是沒事。
芬蘭丹麥的科專用地當住宅也沒事,綠光系列當然要如法炮製。

綠光旁的汙水處理廠不蓋,還要求政府蓋公園?還我納稅錢來....
請問樓上大大夢到的議員是哪位?除了用選票制裁,我想不到市井小民還能做什麼

canitor wrote:
政客跟建商是生命共同體, 所以買科商用地, 工業用地, 複合式商用地, 都不會有事, 安全的很; 綠光的住戶當然爽歪了, 買科商用地的房子便宜, 當初14.5萬每坪, 現在漲到20萬每坪, 地下汙水處理廠不蓋,地上又要政府蓋公園,...(恕刪)
一品大觀使用分區解套了 (綠光也相同)

站內查詢一下就有了

文內有說到議員名可供樓上解惑

引用文章時保留原文標題是一種禮儀,
不過當時原樓主的本意是"不能住人"這個導致昌益官司落敗賠錢解約的主因已解套
也不能說他標題下錯


konril wrote:
一品大觀使用分區解套...(恕刪)


商業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50%
跟商業區分用地還是差很多,
離解套還有一段路要走。

honorth wrote:
不知版主是純粹好奇還...(恕刪)


察看一下你的文章,也有寫到以下非住自地目會牽扯的問題有以下
1. 綠光沒有喜歡的方位或格局
2. 因道德感所以不選非住字樣之住宅
3. 怕以後不好賣
4. 怕政府罰款
5. 怕稅金, 水電費較高
6. 怕出入較複雜不好管理

其中3,4,5項是直接關係到荷包的問題。另外貸款上可能也是一個問題。
你並沒有指出錯誤地方在哪,所以請清楚說明一下。
除了有版友回覆說已經把D1~D6科技商務區修改成商業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50%,
那這樣能代表可以做為住宅使用嗎?!

又回歸到以上六大問題,如果新竹市政府有guts執行罰款以及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還有水電費必須要以營業用電計算的話,這樣你還會買嗎?

如果地目不重要的話,那台灣的工廠都設在特定農業區就好了,土地便宜,污染農業也沒關係,反正工廠賺錢都買進口食品,別人家的人死不會光。
另外,我相信你也簽了那一張無法做水泥牆隔間的契約書,這樣來說未來出什麼事已經跟建商無關了。


hayato567 wrote:
察看一下你的文章,也有寫到以下非住自地目會牽扯的問題有以下
1. 綠光沒有喜歡的方位或格局
2. 因道德感所以不選非住字樣之住宅
3. 怕以後不好賣
4. 怕政府罰款
5. 怕稅金, 水電費較高
6. 怕出入較複雜不好管理

其中3,4,5項是直接關係到荷包的問題。另外貸款上可能也是一個問題。
你並沒有指出錯誤地方在哪,所以請清楚說明一下。
除了有版友回覆說已經把D1~D6科技商務區修改成商業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50%,
那這樣能代表可以做為住宅使用嗎?!

又回歸到以上六大問題,如果新竹市政府有guts執行罰款以及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還有水電費必須要以營業用電計算的話,這樣你還會買嗎?

如果地目不重要的話,那台灣的工廠都設在特定農業區就好了,土地便宜,污染農業也沒關係,反正工廠賺錢都買進口食品,別人家的人死不會光。
另外,我相信你也簽了那一張無法做水泥牆隔間的契約書,這樣來說未來出什麼事已經跟建商無關了。


大大真的很認真
不過這些過程您都沒參與過
所以po出來的感覺都東漏西漏的
稅金水電都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已無爭議
其它點的就不回覆了
至於假設性問題跟本不存在
實際存在的問題比較重要吧!
至於地目問題重不重要
這是全台灣的問題
我扛不起
只是這塊地是住是商跟農地完全無關
似是而非
至於違建
希望您住過的房子都符合所有法規吧
謝謝指教

honorth wrote:
大大真的很認真不過這...(恕刪)


錯誤的過程,我不需要參與,這就是需要多做功課而不是盲目去搶。
你還是沒有指出漏東漏西的地方,我希望你能夠清楚說明出來。
至於為何我所假設的無法執行水電僅能申請營業使用以及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這個問題,
除了都市計畫法已經清楚說明罰則之外,有許多地方是在89年以前甚至沒有經過區段徵收或是市地重劃的房子,就已經被規劃在非住宅用地上。所以這樣在執行上有困難。


以下是違反都市計畫法關係土地使用之罰則
第 79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
,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 (市) (局) 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
、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
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
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以下是你對一品大觀提出的看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7&t=2170694&m=f&r=4&p=5#28213450
為了避免你刪文,我list如下
==================================================
無圖示ho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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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8 12:01 #44
文章編號: 28210497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Razavi2020 wrote:
這等於是在修理守法的...(恕刪)


manuelcalavera wrote:
為什麼沒有影響..
...(恕刪)


兩為大大講得義正辭嚴
讓我想起另一個人說過買比較合法的房子
在說別人之前也請先想想自己是否能經得起自己的言論檢驗
說他人投機
多少人只為找一個自己的家
投機在那裡了
當初不能當住宅使用時多少人發言說如何如何
如果這些事都發生那買的人就是要承擔嘛
結果現在政府經合法程序修改法條
這些當初為自己的家承擔風險的人
搖身一變成為投機者
多少人在玩樂透
這不是一樣政府做莊的一場賭局嗎
只是房子金額過大很多人不願意賭罷了
其實工業住宅是由來已久的存在事實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選擇權
也各自去承擔後果
假設一開始政府就說地目不符的住宅可就地合法
那你問自己比市價低個每坪兩三萬的你會買嗎
如果會那跟地目有關嗎
只不過是你不想擔風險罷了
又高尚不到那裡去
不要像一個不敢賭看到別人賭贏就酸葡萄
人生本來就是場賭局
難道你知道下一秒你將會如何
至於說別人違法
想想自己吧都不曾違法?
不要說是你想守的法是法
你不想守的就是惡法
那世界就隨你心情去運作吧
只要你不爽的都該去死
這種心態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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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圖示ho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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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8 15:08 #50
文章編號: 28213450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這就怪了
既然大家都知道這跟本不會有問題
甚至一定會解套
那幹嘛不去買
該不會是不想住在那些地方所以不會買
但看人家有機會撿便宜就酸葡萄
還有人說這跟買的沒關而關心利益輸送
可是看到的發言都是針對買家
況且這都是再賣完了才改
難道是已購戶去運作?
誰吃飽了撐著
說真的我認為這個計劃根本是市政府在跟行政院要錢
錢要到了總要找解套的方法
總不會把地給鎖死
或許也是政府活化用地的障眼法
因為那些用地缺就漲
劃一些沒人要的地目豈不是白廢
但工業地直接轉住宅地有很多的問題
所以這應該是政府活化地目的潛規則
自己看不懂不敢進要怪誰啊
再罵獲利的還是獲利
白廢口水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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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說了你扛不起使用分區這個問題,那請不要對不了解的人說出不會有問題,甚至一定會解套的假設性答案。這只會讓我覺得你再尋求解套或是找人跟你一起跳下去。所以請你在指正或是說服其他人的時候,請提出更明確的證明。Thanks.
honorth wrote:
大大真的很認...(恕刪)


事情沒辦法最好只好期望不是最爛

比爛的心態讓消費者花了錢又沒辦法有好的商品
過程都不看清楚就在批 讓人只有感受到一個字 "酸"
懂法的人看過修正條文就知道 已經是為自住戶解套了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 又是另一個課題了
在新竹的自住戶是很無奈的 只能接受昌益亂搞地目問題而賺取利益 或是選擇不買單
沒有人會逼你選擇它 只有自己最清楚是自己逼自己選擇的
有更便宜又高c/p值的選擇 誰想當凱子?
當你指著食指罵別人時 別忘了你還有四隻手指指向自己
你行 去罵昌益這個亂搞的建商 去揭弊!!!
不要只會針對無奈的住戶小網民

hayato567 wrote:
你也說了你扛不起使用分區這個問題,那請不要對不了解的人說出不會有問題,甚至一定會解套的假設性答案。這只會讓我覺得你再尋求解套或是找人跟你一起跳下去。所以請你在指正或是說服其他人的時候,請提出更明確的證明。Thanks.
在這邊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論。
覺得合法的人,就放心的住吧。
修正條文中文的意思我可能看不懂,只有內行人才知道。
我沒有買昌益或是非住字類的房子。
所以也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開這個討論標題就當作是好奇吧。
人慢慢老了開始出現老花的徵兆
所以就不太看書跟電視
多出來的時間常常會把這幾十年來的所見所學拿出來反芻一下
想起小時候的一件事拿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小時後家裡比較沒錢就住在靠近五分鐵路
每天都不定期的會有火車載著甘蔗經過
附近有一隻癩皮狗
總是在看到火車經過的時候會狂吠
有時火車司機會惡作劇的在經過這條狗時鳴喇叭
狗就會吠得更兇
吠完之後就悻悻然的回它那個滿是破布築起的狗窩
現在想起這一幕甚有所感
火車每天跑
狗每天吠
甘蔗還是榨了汁做了糖送去賣錢
想想
人生何嘗不是如此
日復一日的在做同樣的事
這世界總是如此的前進
曾為誰而改變
狗永遠是狗
火車永遠是火車
而糖也每天被做出來
唉!!感慨啊

以上純分享請勿過度解讀
不正常之解讀概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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