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g wrote:
新竹市惠宇青雲社區,...(恕刪)
我猜你是房仲
我舉個我社區的例子
有一次下大雨
房仲一個下午就帶了十幾二十組人來看
進進出出搞得社區髒亂無比
大廳各公設和聽梯和電梯到處都是水和爛泥土
結果還要招來清潔人員專門為他們清潔了幾個小時
一般住戶進出當然沒有問題
房仲是在利用社區做生意
使用者付費
如果是真的住戶進出
當然不會再收費
但是利用社區做生意
就該付清潔費
到目前為止
沒有任何法院判例認為收清潔費是違法的
所謂違法論都是房仲自己說的
因為法律無法管到每一棟大廈
所以設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管委會自我設定規章的權力
再說以一棟1000萬的房子而言
向買賣雙方共收取6%的服務費
也就是60萬
只向你收300元清潔費會過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