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lrogertw wrote:如何認定過失傷害?不...(恕刪) 如何認定是否為過失傷害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啊等檢察官起訴後就知道了~而且就算刑事上不起訴或無罪判決~但是基於人情義理~民法可能還是要賠償http://tw.news.yahoo.com/%E6%AD%BB%E4%BA%A1%E5%89%8D1%E7%A7%92%E8%BD%89%E9%A0%AD-%E5%A5%B9%E7%9C%8B%E8%91%97%E8%BB%8A%E6%92%9E%E4%B8%8A%E4%BE%86-202327877.html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新北報導〕親眼目睹自己的死期?黃姓女子昨凌晨坐上男友機車,在路口遭計程車攔腰撞擊,意外發生前一秒,黃女剛好轉頭,目睹計程車撞上來,「碰」的一聲巨響黃女斷魂,機車騎士也重傷送醫。這生死一瞬間驚悚畫面,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肇事司機王賢才嚇出一身冷汗,面對警方不斷強調:「我是綠燈啊,不是我的錯!」並主動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警方過濾後,顯示計程車經過該路口時,前方的確是綠燈,這時機車從左方騎過來,計程車煞車不及撞上;確切車禍原因警方調查中。57歲死者黃秀春與48歲騎士陳水生是男女友人,昨凌晨零時,他載黃女從環河路往碧潭前進,欲前往碧潭停車場,這時準備回家的計程車司機王賢才,欲從碧潭橋往北新路方向行駛,兩車在路口遭遇。警方調查,計程車與機車互撞後,機車被撞飛數公尺,碎片散落一地,安全帽也掉在馬路上,計程車則引擎蓋撞掀,擋風玻璃凹陷。黃女右腳被撞斷,送醫不治,機車騎士陳某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家屬焦急又悲傷。雖然王姓運將的行車紀錄器顯示,案發時前方是綠燈,因此陳某騎車穿越路口時,疑似闖紅燈或黃燈, 不過警方仍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運將送辦。
我在01有2年了,一直潛水中,今天忍不住跳出水面不是想要炮灰滿天飛,請各位大大好好說嘛!看到15樓M大的留言,我想再解釋一下:這個路口我每週5天,已經走2年多了。剛開始不知情常被保全嚇到,後來每到這路口我都會自動減速至20以下,一邊注意車況,一邊留意保全的動作。後來還發現保全是觀察長春街路口紅綠燈的讀秒機在吹哨,所以只要在倒數25秒時他們就開始行動,我也會提早煞(停)車。這次會火大是因為長春街口的讀秒機故障,狀況又回到2年前,而這次保全的眼光一直在快車道上的汽車,完全忽視慢車道的機車才讓我生氣。這路口有2個保全,一個是靠近春福的(年輕、站崗資深),一個是靠近加油站的(我的方向,年紀比我大,該叫叔叔,站崗資淺)。因為觀察了2年,加油站邊一段時間就換人,另一個一直都在。站加油站邊的保全(只有一次是個年輕人,時間很短),每個剛來時都很乖,黃燈時站在原地吹哨+舉手揮棒,直到我的變紅燈才會往快車道衝,但日子一久,他的動作開始往三合一走,不知是志願還是被迫,很巧,每任都一樣。既然要擋快車道的車,那為何不學警察直接站中間更方便指揮?大家都有工作上的無奈,工作時老闆才不管你生死,只要你盡忠職守。但看到那麼多個叔叔衝鋒陷陣,想到每個人身上背著一個家庭,真的很害怕!不是真心想撞他,只是很討厭這種現象。雖然他的好意是讓另一邊綠燈時車出的來,但當好意變成危險時,是否可以收斂些或是換個方式?今早看到科學園路與光復路一段的菜鳥警察(我觀察過,剛來不久),只是站在路口黃燈吹,舉手指揮。根本不管科學園路的車已經塞滿路口,導致光復路的車綠燈卻完全動彈不得。如果真照那位警察指揮,光復路的車應該要開始前進,而那些看到警察指揮往前移動卻動也不動的車該算違規(不聽從指揮)嗎?再往前走又看到保全叔叔的敬業,鐵飯碗果真較堅固,難怪一堆人想考公職。小女子不想引發筆戰,也無意誘人犯罪,還是潛水快樂些,祝福那些盡忠、勇敢的保全們!
有人老是搞不清楚問題的重點....你可以討厭保全指揮交通的行為但是不代表你可以去撞他更不可以說...因為保全妨礙交通..所以撞保全無罪當有人提醒你...這樣作有過失傷害罪責問題的時候..還在詭辯如何認定..真是夠了...認個錯有那麼難嗎?我不是保全...我也沒有當保全的朋友...大家將心比心...如果是你的親人在當大樓車道保全...因為住戶車要出車道出不來..被罵或是被威脅FIRE的時候你還忍心去撞他嗎?!搞清楚...你討厭保全的行為不代表你撞他的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人家勸你還反稱對方教唆殺人...要不要回頭看看你說過的話?!..到底是誰有問題?!如果你敢的話..把這篇討論印下來讓你的長輩看看..到底是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