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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要看清楚 -- 以惠宇青雲為例


Money1806 wrote:
第一句話就說明了是自...(恕刪)


沒有違法事件。給大家做借鏡而已。

建商要求先簽本票。所以才說名義上剩10萬。

第一次買。給大家鞭吧...

startx wrote:
建商要求先簽本票。所以才說名義上剩10萬
貸款金額的本票嗎?那應該已經跟銀行對保了吧,理論上使用執照已經取得才對,要不然銀行不會來對保,都快交屋了,還不給看?建商的理由是什麼?難道還有很多違法二工在做,不想給住戶看到?

ejan1969 wrote:
貸款金額的本票嗎?那...(恕刪)




不可說~~~ 不可說~~~
疑問....

有哪家建商不用購買戶簽本票
就可以把房子過戶給你的呀?

(要先過戶,才能去銀行辦貸款吧?
如果沒有本票,過戶到銀行核貸撥款下來這段期間
建設公司的帳目要怎麼平衡呀?)

以我的理解
存貨變成應收帳款,
但是應收帳款的憑證如果不是是“本票”呀
難道有建商可以是“客戶一句話”?

startx wrote:
當初很相信惠宇,所以...(恕刪)


下班經過看見廣告布不見了,看來惠宇聽到你的意見。

aaronliu888 wrote:
下班經過看見廣告布不...(恕刪)


據說是因為新竹風大, 廣告布被風撕破了, 所以建商才拆掉....
說不定過幾天建商把廣告布強化後, 又掛回去....
所謂的據說, 是從宇居看來的吧 XD


changyc wrote:
據說是因為新竹風大,...(恕刪)
startx wrote:
買方無償同意於本大樓完工後,賣方得於本大樓屋頂突出物、外牆或公設中裝設賣方之服務標章及案名。並於使照取得兩年內得設置銷售廣告物,... 

大多數的建案在外觀上都會有"服務標章及案名",幫社區和建商打打廣告,設計的好會有加分的效果,惠宇的建案做的都中規中矩的,不過得花點預算做後續的維護。。
廣告物的部分目前住的社區先前也給惠宇掛過廣告,有考慮到視覺感觀,遠看並不會太突騖,但走近點看會發現外牆上還是會有綁帆布的釘子,這個部分小弟建議住戶大會成立後要求建商"於撤除廣告物時,必需由建商負責完全清除廣告物及所有固定廣告物的一切設施,並不得損壞大樓結構主體及外觀…”。

startx wrote:
...本社區之門廳、中庭、公共休閒設施、電梯、通道、屋頂平台公共設施,賣方為銷售之目的得無償共同使用。... 

此點內有提到"如賣方設立銷售中心於該處時",若未設置銷售中心時,應可要求不據此條約執行。
另外,管委會應可以依所有權人針對社區管理要求,針對該項活動提出管制要求,要求建商執行該活動時必需依社區管理辦法針對非住戶訪客進行資料登記,並可約定限制執行該活動的時間、人數,以有效維護社區品質。

startx wrote:
工程興建期間,因應工程安全問題,除賣方依工程進度,統一訂定預約時間供買方參觀外,不另提供買方參觀工地。

小弟住惠宇的房子,選擇相信有口碑建商的,青雲就連排定的參觀都沒去…
幾年前買其他建商的案子,經常到現場盯進度,還花錢請人定期去檢查,反映的問題建商跟本都沒處理,弄的七零八落的…交屋後只好認賠轉給有緣人了

startx wrote:
賣方若有承諾買方契約規定以外之事項,一律需登載於買賣合約書內始生效力,絕無授權業務人員口頭承諾之事,買方不得為契約條款以外之任何主張。

此點應該所有的建商都會放在合約內,怕像小弟這種隨時會帶錄音筆在身上的客戶
不過現在都放Iphone在桌上了…

不過惠宇仍然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努力… 但台中地區的消費者給他太多支持,影響到他們進步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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