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一品大觀到底可以買嗎?


相較於一品大觀 過一條街的MBA其中一棟也是辦公室大樓"違規"做為住宅使用
怎好像都沒人說呢 他與一品的差異也不過是在銷售時就預先告知你是辦公室用途
所以MBA那一棟辦公室大樓 以後也可以在裡面開店? 怎大家不在乎嗎?


以一品目前特價跟社區規劃的確是很吸引人 買屋! 自己考慮清楚就好 囉
雖然一品的隱瞞的確不對 但倒也無須天天擔心人家來拆
至於有人開辦公室 那是他們管委會要煩心的
不過我想管委會雖無法源禁止 可是要叼難就太簡單了 例如只給住戶車位數\車證、訪客全面換證就夠麻煩了
有規模的公司因該不會選這裡讓員工找苦吃 最多就是個人工作室罷了
不過只要不是八大行業的工作室 老實說 好像也沒啥影響

別誤會 我不是住戶 也不是賣客 只是就辦公室的議題說一下自己想法 雖然我覺得這社區設計的不錯
ovaltine168 wrote:
今天經過大潤發時看見...(恕刪)

買不買還是要看你喜不喜歡,
複商用地 法規註明不得當住宅,
你買了要住裡面沒人管你,就算是工廠也一樣,
一般來說若沒危害公共安全是不會去拆, 夠便宜或許我也會考慮


只是未來社區會較亂,可以租人開店 特種行業 辦公室 工廠,
管委會能禁止嗎?能刁難訪客嗎?
看看哪個商場或廠辦敢這樣....
還有轉賣時中古價可能....

新竹市區有一些住商綜合大樓...參考一下吧!


據我所知一品大關是複商地目,不能當住宅使用
MBA是商一地目,可以住宅使用可以商業使用
還是不太一樣吧
rain12329 wrote:
買不買還是要看你喜不...管委會能禁止嗎?能刁難訪客嗎?...(恕刪)

管委會可以(或區權人會議決議)規定:
大樓牆面不得掛立招牌 (很可能購屋時簽的社區公約, 就已經有規範了),
非內部人員進出, 需填寫洽商對象, 留電話, 進/出時間, 押換證件, 住戶親自下來帶訪客...

基本上真要開個店, 或買個東西這麼麻煩, 已經可以隔絕大部分的商家及客戶上門,
各位想太多了啦, 人家開個店幹麻需要躲躲藏藏, 何況房價又不是多便宜...

truely42 wrote:
據我所知一品大關是複...(恕刪)



大大請看一下之前有人討論
MBA是商一地目, 是指可以有部分比例是住宅 不是全部都可以當住宅 所以他才會一棟是辦公室一棟是住宅
前面大大想表達的是他辦公室那一棟也跟一品一樣可以讓人進來開辦公室





rain12329 wrote:

買不買還是要看你喜...(只是未來社區會較亂,可以租人開店 特種行業 辦公室 工廠,
管委會能禁止嗎?能刁難訪客嗎?
看看哪個商場或廠辦敢這樣....
還有轉賣時中古價可能....

新竹市區有一些住商綜合大樓...參考一下吧!
)



我想現在一品裡面95%以上已經是住家,雖於法不合,但實質上已經是一個住宅社區,
我相信管委會裡面的勢力絕對是以住家為主。

若要開店,訪客當然可以進來,可是他可以管制單戶訪客車位同時間不可超過多少,要換證件入訪。
基本上我要是老闆,我為何要拋棄一般馬路旁店面,而選讓我客人那麼麻煩進來的地方。

若是特種行業,這種個體戶的個人工作室倒有可能,不過能入主到一品這麼高成本的地方,
看來應該也是作到很高級的,不過要訪客押證件登記管理,我想應該沒有尋芳客會想暴露身份吧。

若是辦公室、大樓,我第一個想到就是那些員工每天要換證件進出,沒有停車位、而且這樣的廠辦成本也太貴
了,我寧願去買鋼骨建構的比較便宜。

所以,我是想不到會有多少人願意進來開公司啦!! 頂多就像前一個大大說的,個人工作是吧!
cecilchou wrote:
管制單戶訪客車位同時間不可超過多少,要換證件入訪。
基本上我要是老闆,我為何要拋棄一般馬路旁店面,而選讓我客人那麼麻煩進來的地方。

若是特種行業,這種個體戶的個人工作室倒有可能,不過能入主到一品這麼高成本的地方,
看來應該也是作到很高級的,不過要訪客押證件登記管理,我想應該沒有尋芳客會想暴露身份吧。...(恕刪)

根據民法:
對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使用、收益、處分、排他(民法第765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例外: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及基地之移轉及設定負擔應共進退。

因為此為商辦住宅,基於765 條,在劃分之法令限制內
可排除他人之干涉行為
也就是說...這裡是商辦大樓
無法禁止或強迫其商業行為之進行.
客戶要是不押證件或是不登記,管理委員會無法強制其進入與否.
民法優先權高於住戶管理條例(母法大於子法).

所以....
dgame wrote:
...也就是說...這裡是商辦大樓, 無法禁止或強迫其商業行為之進行.
客戶要是不押證件或是不登記,管理委員會無法強制其進入與否...(恕刪)

"無法禁止或強迫其商業行為之進行" 這部分同意!
"管理委員會無法強制其進入與否" 這部分有問題,
如果上述第二點是成立的話, 任何商辦大樓都可以任人隨意進出?
實務上還真少見這樣的商辦大樓的...
cecilchou wrote:
大大請看一下之前...(恕刪)


問題是這管委會合法嗎? 其決議具法律效力嗎?
辦公室有管委會, 總覺得怪怪的~
別太認真 wrote:
任何商辦大樓都可以任人隨意進出...(恕刪)

只要是該商辦大樓的商家的客人
管委會無法以不扣押證件 或者是登記(除非管委會有該大樓所有權,或者是獲得所有所有權人的同意)
而禁止其進入


dgame wrote:

根據民法:
對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使用、收益、處分、排他(民法第765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例外: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及基地之移轉及設定負擔應共進退。

因為此為商辦住宅,基於765 條,在劃分之法令限制內
可排除他人之干涉行為
也就是說...這裡是商辦大樓
無法禁止或強迫其商業行為之進行.
客戶要是不押證件或是不登記,管理委員會無法強制其進入與否.
民法優先權高於住戶管理條例(母法大於子法).
(恕刪)




網版果然很多專業大大~~

可根據大大所引法的文字部分 管委會並無禁止其交易商業行為 是針對出入管理部分要求
這跟我們一般去任何商業大樓也要換押證件一樣呀(商業大樓也是有管委會的) 不然也是會要求屋主下來親帶
我想前面大大要表達的是在這地方開店的麻煩跟成本與屬性 除了個人工作室的預約商業行為較可行外
其實是很麻煩低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