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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一品大觀" 不能當住宅用!!(真是不肖建商)

現在很多建商在看合約前就簽約了。且合約內容也不可議。
請問一下:
這的家族成立的目的是甚麼?
答:
聽說初期是要靠全住戶的力量,去要求昌意給個合理的解釋。比如說,如果是賣辦公室就應該是辦公室的價格或者對他當初欺騙消費者說這可當住宅,做出解釋!!
在yahoo家族"一品大觀已購戶"裡在去年底已經討論的很激烈了,但聽說網站裡有許多說詞而導致大部分住戶,即便覺得有疑問還是知難而退。後來有人就成立了另一個討論區 "新竹購屋受害自救討論區 "不限資格都可討論!
至於家族的目的,應該要去問成立家族的人吧!


打官司的目的是甚麼?

答:
當然是為了討回公道。
據了解,全部都有走刑事詐欺(檢調中),也都有民事求償(不過每一組要求不同)

打官司的住戶是投資客還是自住客(已搬進去住)?
答:
因為這些住戶都是交屋前就寄出存證信函,所以應該沒有入住,至於是不是全部就不了解!
這案件跟自住客還是投資客沒關希,違法還管他對誰違法。個人反而覺得那些被斷頭的投資客這是一個好機會,
如果建商真的違法,勝訴的話有可能轉虧為盈,只需再付律師費就可把賠掉的錢變成應收帳款。(至於律師費各位就要自己多問問,走團體訴訟會比較省約4-5萬/戶)

如果一品大觀敗訴,現在住在一品大觀的住戶需要遷出嗎?
答:
你指的是昌益敗訴嗎???如果是昌益敗訴,那住在裡面的人可真是欲哭無淚但不會被強制遷出,沒規定不能睡辦公室。
首先應該是房價會跌,因為這案件不是一般住宅工業區的案例,也不是二次施工的違建案例,這是複合商業區是只屬這塊地專屬,全台灣沒有這地目,而土地使用分區作業要點很清楚的規定c1-c6不得為住宅。到時只能當辦公室賣,現在的辦公室很多都等著出租,所以應該不會有太好的行情,所以除非一直持有,要不然就是很多大陸人會來新竹辦公。要賣有很多風險1.要誠實告知,要不然換你被告 2.誠實告知價格就是一個問題,當初是買8大學區的價格,現在.....。這是我目前想到的,但最重要的一點是能不能跟著提起訴訟,
因為訴訟期限為知悉1年,想要跟著訴訟必須提出在去年年底網路討論時並不知情的證據,正確的討論時間起始就不知摟!!


不好意思,因為最近也有在看一品大觀的房房,所以如果有大大知道詳細的資訊的話麻煩解釋一下。謝謝!
答:
如果是要自住,建議還是不要買。買了又不安心,訴訟結果出來,再來買搞不好價格更好(辦公室價格)。
那如果昌益勝訴還是免不了--不得為住宅的陰影(土地使用分區作業要點要改幾乎不可能)---!如果1坪10萬就大膽的買吧!!用中古屋的錢,住8大學區的辦公室"新屋"....那也不錯,畢竟它地點很不錯!!!


遇到這類情形,住戶們可以集體拖延銀行撥款給建設公司嗎?
我有朋友也是買在那邊,
關於地目的問題,
他說昌益很像得將樓下靠忠孝路一角的室外空間,
規劃成為公園來當作條件,
縣市政府才有可能讓建商變更地目~
Happiness cannot be given, but only felt.
每次路過東光路 看到沒多少戶有交屋

現在看來是有問題

不過
自住的 如果買到可以退嗎

但是 另個台北 士林官邸 豪宅不也如此
還是可以賣

還是那是豪宅 可以當企業總部

那小老百姓如果要住只能自己做工作室嗎 ?
uncle423 wrote:
他說昌益很像得將樓下靠忠孝路一角的室外空間,
規劃成為公園來當作條件...(恕刪)

八德路與忠孝路交會的三角地,地目已經是公園用地了,
不過一品大觀的地目一樣還是複合商業用地啊,
不過我相信昌益在新竹的"實力"一定擺的平的

很好奇 到底住宅跟辦公室實質上的差異在哪裡?
住是一定可以住的
那可不可以設籍? 因為直接相關的就是學區的問題?
台灣這種擁擠的地方何時認真執行過?住宅區內一堆小工廠及商店,真要認真抓不完.
捐前面的三角公園是 從台菱紡織的工業用地變現在的復合商業區的策略,所以才可以蓋辦公室!!
難道1地可以2捐~~再捐一次變住宅嗎????
拜託…合約上有寫是複合商業用地…沒反告你損害公司商譽就不錯啦…照著合約作事會很過分嗎?
拜託…這種地段才賣你們一秤"十七萬"……還要被告……這樣子很過分嗎?…
拜託…其他建案讓你們這些投資客賺這多……這個建案你們賺少一點…你們就要告…會不會太超過了…
拜託…這種月經文不要再po了…被套勞的人快點找替死鬼…自住的人…又沒差…又沒人檢舉…你還怕你家被拆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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