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在新竹只要你有錢20坪也可以變30坪

隔壁那棟更應該一併檢舉 !!

小小一塊地基蓋了八層樓高 真是不要命了 ....
我已經般出金山街~~~
老實說 給房客壓力是一種好方法~~~
畢竟房東也都沒在繳稅~~~對國家真的也很不好~~~
用違法的物品賺錢~~~然後也沒有貢獻回饋給社會~~~
ofdma wrote:
這個簡單,違建會蓋到...(恕刪)
新竹違建的人太多,市府才冷處理吧!
反正後面更大的新聞會蓋過去..
擇日處理....看到這個就會覺得 應該是就地合法了....
應該立法讓違建的拆除費用
讓違法的人自己負擔
另外 如果政府不作為
乾脆裁掉那個工務單位
反正放著也沒啥用
徵求Google街景相片一張
地點 : 新竹市 金山(號碼)街
內容 : 至少三間房子入鏡 "沒有違建" 鏡頭平視,不低頭不望天
目的 : 還我金山 清境印象

932989726 wrote:

徵求Google街景相片一張
地點 : 新竹市 金山(號碼)街
內容 : 至少三間房子入鏡 "沒有違建" 鏡頭平視,不低頭不望天
目的 : 還我金山 清境印象


有人投稿嗎? (好奇)

用電腦合成的照片可以嗎?
房屋違建 房仲:不應計入房價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黃惠聆、魏喬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魏喬怡╱台北報導】

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雖讓房屋有增值感,但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不管何時購買,只要有人通報違建,都會面臨被查報拆除的命運,因此房仲業表示,這些違建都不應該計算到房價。

市場對房屋違章建築有「新違建」和「舊違建」之分,但只要被通報違建就會被拆除。

太平洋房屋表示,台北市政府以民國84年1月1日為分界,在此之前的為「既存違建」,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在此之後產生之「新違建」,就會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應查報拆除。

目前礙於政府人力不足,無法進行全面拆除,但只要有人舉報,在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至於台北市以外的違建,太平洋房屋說,是依內政部將修正「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以按次計罰的方式罰鍰,直到恢復原狀為止,藉此減低違建,因此違建的部分即使不被拆除,仍會有被罰鍰的疑慮,可能增加投資人成本。

所以沒人拆是藉口....

房仲業者指出,只要是房屋違建,都會面臨被拆除或者罰鍰的命運,但是有些賣屋者把頂樓加蓋、陽台外推,以及夾層屋等所增加的坪數計算在屋價內,讓買方覺得「價廉」,其實違建的部分不應該算入房價。

太平洋房屋企研室表示,頂樓加蓋屋本身就是違建,不管新舊違建,如屋主隔間後出租,若遭住戶檢舉,仍會被法院強制拆除,民眾如有意購買「屋頂平台」違建,想之後分隔雅房出租獲利,購屋前應仔細評估風險。

tispy wrote:
如題就讓照片讓大家一...(恕刪)


記錄一下^^ 看看後續發展^^
這棟樓順利完工了嗎?

新竹市有政府嗎

潛出水面 wrote:
這棟樓順利完工了嗎?...(恕刪)


屋主 入厝了嗎? 希望帖不要沉下去...
  • 8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