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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者及買屋自住者必看(認清造謠者嘴臉)

JoyceChen2000 wrote:
里長應該算是公正的第...(恕刪)


Joyce大大,從妳的回覆(詢問過里長以及警局),我十分相信
但請妳想想,若今天此版就到此為止
若干時間後,若有人google"昌益綠光 兇宅 mobile01",然後看到此版的討論
妳覺的看的人的感覺是什麼?
連是不是兇宅都可混謠(雖然已經有里長,警局回覆,但針對自由落體事件,兩造說法還是不同),若真的是烏龍一場,那對居民公平嗎?
決不是想抹黑,因為只有把事情弄清楚,才沒有抹黑(更何況此事是個可以弄清楚的客觀事件)
ps:唬大,跟朋友的朋友確認清楚吧

tinerc wrote:
唬大,到底綠光自由落...(恕刪)

你google到的那兩個字,從來就不是我提到的,跟我無關.
倒是看來看去,看到的那兩個字大部分都是你寫的.
又抱怨說google找得到, 真是的.
自己愛key in那兩個字, 然後又自己抱怨在google上看到那兩個字.

我說過了,一些東西只要人聽到,都會閃躲,迴避,說沒有.
(我說的是例如有些公司的主管,人家問他們: 貴公司有沒有裁員?放無薪假? 一定說沒有,或說人員自然流動之類的. 就算你去問當地勞工局也一樣.)

別又要塞東西或挖坑給我了.

tinerc wrote:
決不是想抹黑,因為只有把事情弄清楚,才沒有抹黑(更何況此事是個可以弄清楚的客觀事件)

  
同意!不實傳言別再讓人google出來了,
網友常常都只看到片段的言論....
  
這件事假如正式走法律程序,
但是不實傳言沒有刪除,
對綠光住戶還是沒有好處.....
  
等一會兒之後,
看不下去的朋友,
希望不要留下這種抹黑紀錄的朋友,
趕快檢舉這兩篇整串討論文,
請管理員把相關的討論文都刪除了吧!!!!!!!!
  
JoyceChen2000 wrote:
同意!不實傳言別...(恕刪)

果然是熱心的厝邊, 自己說只是住附近而已, 然後又管到別的地方的事了.
你就看是誰key in那兩個字, 又在抱怨在google看到那兩個字.

一個說自己只是厝邊而已, 又愛管別人的事.
一個愛抱怨在google看到那兩個字, 偏偏又是自己key in的.
真是搞不懂你們兩位.
嚴禁唬濫 wrote:
你google到的那兩個字,不是我打進去的,跟我無關.(恕刪)


還好我沒聽唬大的建議另開版討論
不然唬大到時又不知道會說啥來劃清界線(幸好po文都有備份)
ps:經過這一連串的討論,現在真能體會到版主的主題了,因為連墜樓此如此客觀的事實都能混謠了
ps2:為何現在要刪除討論文,要刪也等弄清楚後吧(兩造說法一致)
tinerc wrote:
還好我沒聽唬大的建議...(恕刪)

你會聽我的建議才有鬼.
隨便你怎麼說.
tinerc wrote:
為何現在要刪除討論文,要刪也等弄清楚後吧(兩造說法一致)

各位看倌們:
您覺得有可能等到唬濫先生說法一致嗎?
有可能等到他承認錯誤的一天嗎?
  
別忘了,唬濫先生連兩三天前的貼文都會否認,
要不是已經有人記錄下來,他會否認到底......
 
要是繼續等下去,網路言論又散播,
綠光屋主的損失怎麼辦?

真是的!
到底是要不要告啊,那麼愛貼刑法310又不去告。
怕屋主損失??
那快去告啊,此風不可長!
告了之後就比較不會有人亂造謠了。
告訴期六個月,從知悉犯人起開始算起!
action.1:請綠光管委會主委e-mail通知mobile01管妹說明"嚴禁唬爛"的造謠刪除該文並請當事人發文道歉
action.2:請綠光管委會主委透過律師事務所行文mobil01管妹要"嚴禁唬爛"的個人資料並寄送存證信函
還是不聽的最後手段:請綠光管委會主委透過律師事務所 以妨礙名譽提出民事告訴求償
結案!!!
mobile01不是一言堂更不是黑函中心 是非對錯要當事者自行承單
不要讓某人為了私利造謠而為非作歹還可以逍遙法外 此風不可長啊!!!!
p.s:記得先備份"嚴禁唬爛"寫過的資料並快快提告 不然有人會改個人資料喔!
告與不告理應由管委會去處理
但我可以做的
就是再次呼籲
如果有良知希望有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的網友
都能站出來抵制不實言論
因為今天你漠不關心的看著造謠者傷害其他社區
那一天自己的社區受到攻擊時
那還有誰會幫你
因為到那天早已都噤若寒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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