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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房仲 惡質賣家 愚蠢百姓 無情法官

你的條件對房仲禎是天時人和地利

國外對於台灣的使用情況完全不知情

現在很多老房子的一樓都是長期佔用無產權的車位

只要原屋主一賣屋

一堆豺狼都會過來分食一口肉

一樓屋主沒有車位產權是事實

一樓屋主長年無償佔用是事實

你只能咬住前屋主明顯知情管委會要改公共用地這項

來對前屋主求償
tony333324 wrote:
你同意才能拆, 人多就能拆, 那文林院就不用判賠原屋原址重建了.

文林院好歹原本是他們的財產,
那塊空地可從來不是樓主或前屋主的財產............
cckm wrote:
文林院好歹原本是他們(恕刪)


鐵門也是屋主買的, 拆牆就拆牆, 拆鐵門幹嘛? 鐵門本來就在那邊, 2013決議文是拆牆, 又不是拆鐵門?
tony333324 wrote:
原屋主一定做了甚麼魚死網破的事, 讓管委會不敢執行

一般就只是不要和鄰居惹事生非而已,
樓主做生意的,
大打法律戰告來告去免不了傷到自己............
tony333324 wrote:
鐵門也是屋主買的, (恕刪)

那塊地如果是公有地,
上面的私人設施都可以拆除,
這和是誰買的沒有關係............
stynoxyz wrote:
我買賣房地產多年了,遇到的房仲、建商和代銷幾乎都是專門講假話、做假交易和假買賣的。連土地連現有巷道都不是,沒法申請建築線的,房仲都可以大膽的豪小的騙我說可以,不然就是空地是計劃道路用地沒有排水系統,可申請建築線但沒法做排水系統,那個排水系統必須挖到有排水系統的大馬路上,還騙我說,絕對可蓋,就是鄰地不給挖,地主沒辨法蓋之下才會放出來賣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出社會買賣房地產,其實若不懂建築法規和買賣房地產相關內容,若的要買的話,還是有一個簡單的要領,就是"很便宜,且沒人競爭,且放有點久的物件,絕對不要碰就對了",這個房地產絕對有陷阱。

真心話,台灣的房仲、建商和代銷真的很可惡,專門講假話、做假交易和假買賣的,要買賣房地產,自己若不懂又不想花時間研究法規,最好找親朋好友圈裡有買賣很多房地產的人一起看比較好。


謝謝你...你上面打的情況如果是還沒遇過這件事的我
我也會相信了= =
還好能力不足無法買太貴的物件...
cckm wrote:
那塊地如果是公有地,
上面的私人設施都可以拆除,
這和是誰買的沒有關係............

沒這事
老公寓後門佔一大塊公有地, 蓋上房子了, 不是說拆就能拆的
要就在他佔地的時候檢舉, 等他蓋上房子過個幾年, 那叫做既成事實.
市政府沒通知你就把你的地畫成道路, 也不給你補助款跟你買, 你要趕快拿東西把路塞住, 既成道路, 你就沒救了!
我朋友在市政府工作, 這種事情沒少過!
gta1994 wrote:
在國外應該很講誠信兩(恕刪)

確實是,一但聲譽毀了 客人同業間就真的不用做了
辣比洨腥 wrote:
關鍵出現了,
這是當初地主跟建商之間的協議,
但是就算建商沒倒,
也不能視為後續購買者可直接承繼該協議,
而且房子全部賣出了,
後續除了硬體保固外,
其他就跟建商沒啥關係了,
而其他住戶或許看前屋主是原本的地主,
或是前屋主一直續任主委,
所以大部分住戶才不知緣由或惦惦不說話?

老實說當房仲說出沒權狀時,
就要多一分心眼了,
有的人會直接去調當初蓋房子的相關圖說出來看,
千萬別被房仲以這間很熱門、很多人在搶之類的說詞,
而一時心急省略了這些求證的步驟。


前屋主不曾擔任管委會
當時的地主是前屋主的父親
前屋主與管委會的關係並不好
管委會指稱多年來前屋主霸佔該公共空間(訴訟時說的)
辣比洨腥 wrote:
所以大部分住戶才不知緣由或惦惦不說話?

大部分(應該85%以上)都不知道一樓的空地產權不在一樓
因為很多事後來才搬進來
而前屋主在此屋建造完成一直持有到2019年
所以大家一直以為一樓空地由一樓持有
只有管委會幾人知道一樓前方空地為法定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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