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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新竹市長, 我一定要於城市主要幹道禁止臨時停車及成立機車專用道.

VirgoA wrote:
警察用力抓,大家不敢...(恕刪)


但是警察懶得抓啊
拍照然後回去再開單很難嗎?
一團和氣 wrote:
舉證方式簡單化


100%同意舉證方式簡單化!
新竹市的交通警察不知道在怕什麼?
就已經符合檢舉事實具體明確可匿名檢舉之規定~~~還是不開單

您好,您的案號103092200xxx 經審核本案雖符合檢舉事實具體明確可匿名檢舉之規定。惟如受處分人不服所遭檢舉之違規行為,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時,本局亦難向法院說明,故為建立嚴格審查機制,遂審酌旨揭檢舉案,惠請補充提供個人資料(姓名、電話、住址)為當。本局會嚴格要求遵守保密義務。 謝謝。

聯絡人員:交通隊-黃xx
聯絡電話:03-5250xxx

gustave013 wrote:
新竹市的交通警察不知道在怕什麼?

不如問問市長/議員怕什麼?

ikissyou wrote:
拍照然後回去再開單很難嗎?

俗話稱:政府搶錢....
事實上現任市長的走向完全跟這棟大樓相反。

自由時報〈北部〉有感新政 竹市將降低開單率

什麼有感新政,我感受到的只有怒氣。「政府缺錢,也不該伸向人民的口袋」這句話實在太政客,把那就直接規定交通罰款通通去做交通建設就好。政府集資的目的不就是改善公共生活嗎?這看起來就像政府為了違法者的選票決定與他們同流合污。

josephyen wrote:
事實上現任市長的走...(恕刪)

最現實的問題就是,
不管開車或騎車,每個用路人都難免小小違規一番,
好比或多或少,每個住家幾乎都會有點小違建...

josephyen wrote:
事實上現任市長的走...(恕刪)


我倒覺得這篇文章也是贊成取締,只是手法有些不同。
提高見警率,以勸導取代開罰,我個人覺得很好阿,考慮到了大部分用路人的 "人性"。
但這個方法就苦了警察杯杯。 不苦警察杯杯的話,這個方法一定沒用。

科學老肥瞎 wrote:
我倒覺得這篇文章也...(恕刪)


市長有出面提到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但是像這種臨停的就不要開單了,心態還是停留在當議員要討好違規民眾,屁股換了腦袋沒換,哀!!
如果交通違規罰單減少六成

那就難怪 交通不順暢 那麼有感了

就連我騎機車上下班 都覺得今年開始比以往更扯了

新市長果然讓我很有感
你去看看新竹市長的FB就好了

整天提一些無感政績

昨天到林森路買了冰 旁邊至少有三台違規停車

直接把車放在外線道, 雙線道+摩托車道 被擠成 只有單線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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