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LIU66Y wrote:其實直轄又如何,會比台中還直嗎? 新竹市縣市繳很多稅,多拿一些統籌分配款不過份吧?應該考慮統籌分配款的比重從50%的營業額,改成30%個人所得、30%營業額。這樣可以解決營業稅集中到總公司的問題,比重分散到工廠、分公司的縣市。各縣市一律適用也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