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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建設一品大觀賠償問題

在一本書(黑心建商)看到這一篇報導。
請問後來<昌益建設>,有真的賠<一品大觀>的住戶嗎?
2016-03-15 9:50 發佈
一品大觀因為地目是複商的關係,當時複商的使用分區,有不能當住宅使用的文字
昌益因為銷售時,圖面上都是客廳,廚房等一些住宅的文字,後來敗訴
對於集體控告的已購戶,昌益除了原價買回房子外,還有賠款
之後市府修改了複商與科商的使用分區,把不能當住宅的文字刪除,增加了能當住宅樓板面積佔總樓板面積的比例
昌益之後賣複商或者科商地目的案子,會分住宅與辦公室,若是辦公室,圖面上都是茶水間,簡報室等辦公室的字樣
銷售小姐也會強調,賣的是辦公室
從蘇活之後,住宅與辦公室的權狀,應該不一樣,買住宅的應該有住字樣(一品大觀,綠光交屋是在使用分區修改前,權狀應該都一樣)
ps1:印象中,環球市在規劃時,縣府好像有函文,要昌益住宅與辦公室要分棟(蘇活高樓層是住宅,低樓層是辦公室)
ps2:昌益早期賣此類地目時,價錢會比週遭屋齡1x年的中古屋便宜,芬蘭當時跟旭光順天差不多,綠光當時比三民儒林便宜

tinerc wrote:
一品大觀因為地目是...(恕刪)


這些把房子賣回昌益的人應該很扼腕吧, 一品大觀的房價漲了很多, 並沒有因地目而低於市場行情...

綠光地目問題也沒有影響房價, 當初賣價低於儒林, 現在實價登錄已超過儒林.
Astomin

tinerc wrote:
一品大觀因為地目是複商的關係,當時複商的使用分區,有不能當住宅使用的文字
昌益因為銷售時,圖面上都是客廳,廚房等一些住宅的文字,後來敗訴
對於集體控告的已購戶,昌益除了原價買回房子外,還有賠款
之後市府修改了複商與科商的使用分區,把不能當住宅的文字刪除,增加了能當住宅樓板面積佔總樓板面積的比例
昌益之後賣複商或者科商地目的案子,會分住宅與辦公室,若是辦公室,圖面上都是茶水間,簡報室等辦公室的字樣
銷售小姐也會強調,賣的是辦公室
從蘇活之後,住宅與辦公室的權狀,應該不一樣,買住宅的應該有住字樣(一品大觀,綠光交屋是在使用分區修改前,權狀應該都一樣)
ps1:印象中,環球市在規劃時,縣府好像有函文,要昌益住宅與辦公室要分棟(蘇活高樓層是住宅,低樓層是辦公室)
ps2:昌益早期賣此類地目時,價錢會比週遭屋齡1x年的中古屋便宜,芬蘭當時跟旭光順差不多,綠光當時比三民儒林便宜
.(恕刪)


有多少戶 原價買回房子

後來昌益買回真當辦公室使用嗎

andy2000a wrote:
有多少戶 原價買回...(恕刪)


忘了有多少戶,那時連賠嘗的金額都查的到
昌益當然還是再賣出去
又收到管理者的刪文回附,
我看我還是不要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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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你所說的這本書是哪個出版社的,書的全名是什麼?哪裡買的。
老實說我很想拜讀一下裡面的內,但找不到這本書耶!
黑不黑心我不知道.但當時是有比鄰近便宜.我2010.3月買.1坪15萬多.
後來整個大漲.漲幅比鄰近多.

幸運基地 wrote:
黑不黑心我不知道....(恕刪)


這附近的新房子不多,
最近的新大樓應該是到光復路或是公道五路了.
不曉得你的附近是跟哪個建案比?
人家的是合法住宅,你買的是??


hayato567 wrote:
這附近的新房子不多...(恕刪)


旁邊東光路MBA.晚1年銷售.我當初有去要買.可惜只剩41和47小坪數.
2010的成交1坪約22-24萬(A棟B棟地目不同)(商和住)
如比較一品買16成交25=9萬
MBA買22成交28=6萬.
就可以知道拘泥地目反而少賺.
另外我自住.稅單也是自住.爬樓上文你也該知道.不能做為自住也被刪除了.
還不是合法房屋累.笑的我肚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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