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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違建都過關了, 金山街的可比照辦理


台北市兩百多戶違建都已經改善, 所以通通不用拆

有了台北市的典範, 新竹市比照辦理, 無論是住戶還是當官的, 應該都沒事了
2015-03-22 18: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北市 金山街
市長演戲
部屬陪演
違建戶意思意思敲一面牆
網軍再歌功頌德一下
皆大歡喜

千萬不要比照,只是改成2間隔間以下就可以過關,根本就沒差

本來總共20坪隔4間,改善後,變成一間10坪,有差嗎?

要就全拆~~

rogerslee wrote:
台北市兩百多戶違建...(恕刪)
不要再只關心金山街了,
金山街外的違建正悄悄從容地完工
看來那份違建名單的功能就是讓民眾以為政府是玩真的吧
安康街10巷33號



104年3月21日鷹架拆除,完工!

rogerslee wrote:
台北市兩百多戶違建都已經改善, 所以通通不用拆

有了台北市的典範, 新竹市比照辦理, 無論是住戶還是當官的, 應該都沒事了
...(恕刪)


看起來是拆假的,架構都還在。這樣也可過關。
未來再偷偷回復原狀。
臺灣的市容是沒有希望的。
八十四年以前建成的,隔間要拆而已。 這不是法律規定好的嗎? 除非請利委大人把法從新修一下,所有頂加全拆,那就要拆光吧。哪個人敢修我就給他拍拍手,但下一屆也不用選了。


要求建管處公布民國(八十四年以前建成的)、頂樓加蓋且室內隔成三間房間以上的既存違建名單,共有二百二十六戶,並限期三月二十日前屋主須自行改善,否則將拆除。

這不是很清楚嗎?

沒有說頂加全部拆吧。

rogerslee wrote:
台北市兩百多戶違建都...(恕刪)
魯迅說: 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台北市兩百多戶違建都已經改善, 所以通通不用拆"
光是有改善就已經贏新竹不知道多少
新竹除了放個榜單公告之外看不到任何其他的作為
堅哥加油點吧
sifon wrote:
八十四年以前建成的,隔間要拆而已。 這不是法律規定好的嗎? 除非請利委大人把法從新修一下,所有頂加全拆,那就要拆光吧。哪個人敢修我就給他拍拍手,但下一屆也不用選了。...(恕刪)


那就糟了, 金山街很多都是新建的
台北經驗無法複製
R大,
台北市84年前拆隔間,
但84年後的違建就要全拆,不是不拆
倒是新竹市,不管是甚麼時候蓋的都不動如山
已經不是比不比照的問題了

sifon wrote:
八十四年以前建成的,隔間要拆而已。 這不是法律規定好的嗎?...(恕刪)

那不是法律!違建就是違法,沒有法律會訂有不必拆的違法建築。
所有縣市的違建處理,都是依各縣市的違建處理辦法(行政規定),裡面最寬鬆的處理就是"拍照列管",
再來是緩拆。沒有"不拆"或就地合法的條文。
不論列管還是緩拆,將來還是可能被拆(市府政規定就市府就可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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