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跟建商拿了合約書回來看,也看到一些不合理條約,想做更改但建商說只能用鉛筆更改,無法更改裡面的條約,這不就是不平等條約嗎??想問這樣真的合理嗎,存的辛辛苦苦的頭期款,又再加上以後每個月固定吃掉大半薪水的房貸,想買間房還要當任人宰割的迷途羔羊,但為了想要一個家,是不是只能硬著頭皮簽下去然後祈禱不要有壞事發生?或者是應該據理力爭,爭取到可以改到最好的再簽下去?如果建商還是不給改合約內容的話,有什麼管道可以申訴或是幫助住戶?非常希望有個解答,謝謝各位!!
luluyang0424 wrote:是這樣的,跟建商拿了...(恕刪) 換個角度想,建商也不是只賣你一戶如果每個人都要改,那豈不就不用賣了大多數人都認同的東西,你也不用太擔心喜歡能負擔就買,不喜歡就別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