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日光公園散步, 朋友告訴我附近有幾個建案都有"開放空間"的問題, 因為能見度不佳, 所以早上起床再去逛了一下順便拍照, 開放空間不應該都是要"供大家使用的嗎?" 可是該建案都把中庭當開放空間而且圍了起來, 這是建商在欺負住戶嗎? 日後若有人檢舉, 那該社區不就要"被迫"開放其中庭了嗎? 那社區保全不就破功了嗎?附上告示牌所列的公告!豐邑一極 :豐邑一第 :
建議大家去找找政府官員都住哪些豪宅社區,去檢舉這些社區,或者帶記者大拉拉走進去參觀,最好警衛攔下也一起拍起來新聞爆料。全世界只有台灣有這種不合理的爛法規圖利建商,卻要住戶當冤大頭去收拾善後,讓門戶大開。哪個住戶買社區時懂這些東西?記者們,這個題材可以搞得很大,趕快去揭發吧!yurkfan wrote:把開放空間圍起來私用...(恕刪)
其實這不只是上面說的建商吧,所有社區型有圍牆的社區皆是,新竹竹北看得到的社區幾乎無一倖免,因為沒有人會去買沒有圍牆自成一格的開放式社區。這真的是建商明著違法,然後簽約時又逼著購買戶簽所謂的"美化公約",意思就是這是我XX建設公司做來送給你們社區使用欣賞的公設喔,未來若有拆除的問題,不能跟我申請賠償喔,你們不要就打掉不干我的事。然後呀,若是有個閃失,例如跟隔壁的社區有嫌隙,或是跟附近透天鄰居處不好,甚至有些住戶更有趣,夢想著檢舉之後想要跟建商對簿公堂,拿出之前售屋的DM說你建商騙人喔最好最後建商因為希望息事寧人而願意付錢了事,大家還可以分點錢之類的,真的有聽說有社區是住戶自己去檢舉,就因為做著上面說的美夢。若被檢舉了,恭喜你,管委會就會收到市府公文啦,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就會拆除,反正接下來就是住戶們要不整天提心吊膽不知道市府工務何時來拆,要不就老神在在反正市府沒人力也沒錢,拆了又會民怨,被拆的機率很低,我們家要拆那新竹縣市一堆社區不都要拆光光?兩種聲音在社區迴盪,就看你要怎麼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