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台北住的社區
社區規定梯廳不准堆放雜物
住家的門不准擅自更換
也就是不管你到哪一樓看到的梯廳都一模一樣這樣
另外汽車停車位也不能擺放雜物、機車
只要有人擺放,總幹事那邊一定會派人去勸導
(其實並沒有特別嚴格,他們只是落實消防安全法規而已)
我喜歡這種管理方式
不管建物本身價錢如何,只要公共空間井然有序,
不僅看起來有質感,居住品質也較好
如果沒有硬性的規範,
按照人治的方法,鐵定社區沒幾年就變得很雜亂
但最近我在新竹看房子
發現並不一定每個社區都有這樣管理
即使是新的也未必是這樣
不知是什麼樣的管委會才有辦法做到這樣的要求?
若是當社區有某些住戶是完全不甩管委會或總幹事的規勸
喜歡我行我素,以自我為中心
就算有再強大的管委會也是難有用武之地
因為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管委會只有應盡的責任
但卻沒有賦予任何的實權去進行社區管理
所以一旦面臨到社區違規事件
最多也只請主管機關來檢查裁罰
這一下去不但曠日廢時而且再加上還可以限期改善
說真的違規的住戶根本就是沒再怕的
所以什麼樣的管委會可以做到這樣的要求呢
我想這就全看運氣了
PS.就算你原本在台北的社區管理是井然有序
但等某天有難搞的住戶搬進來後就會發現一切都不同了
不過個人是有發現住戶的素質跟一個參數是有很大的正相關
那就是房價
這點就不多敘述了,有機會可以自行去驗證體會看看
假如你是新屋的屋主,那一定要去參加第一次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然後再會議裡面發言提出相關規範,在會議中就大概可以看出未來鄰居的素質了,不過不管如何,相關規範的條文應該還是很容易就可以加進去規約裡,因為不會有人明目張膽的在這樣的大庭廣眾中否決這種"良好"的規範的。
假如你買的是中古屋,那你可以要求先看一下社區規約,看看有沒有相關規範,再決定要不要買。
假如你已經買了,而規約又沒有相關規範,那你可以在下一次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修改規約,加入相關條文,這樣子難度稍高一點,不過假如你在會議中適當的發言說服,反對的人應該還是少數才對。
沒有規約條文時,管委會只能靠人情道德勸說,有規約條文就不同了,就是依法行政了,你可以"要求"管委會去執行,社區有總幹事的話,委員們其實也不用花時間去處理,反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也有SOP,請總幹事按表操課即可,勸說、發文、發函一一執行,我想很少住戶會這麼不知進退的。
aethier81 wrote:
我之前在台北住的社區
社區規定梯廳不准堆放雜物
住家的門不准擅自更換
也就是不管你到哪一樓看到的梯廳都一模一樣這樣
另外汽車停車位也不能擺放雜物、機車
只要有人擺放,總幹事那邊一定會派人去勸導
(其實並沒有特別嚴格,他們只是落實消防安全法規而已)
我喜歡這種管理方式
不管建物本身價錢如何,只要公共空間井然有序,
不僅看起來有質感,居住品質也較好
如果沒有硬性的規範,
按照人治的方法,鐵定社區沒幾年就變得很雜亂
但最近我在新竹看房子
發現並不一定每個社區都有這樣管理
即使是新的也未必是這樣
不知是什麼樣的管委會才有辦法做到這樣的要求?

我也很想~~
我家新成屋加上戶數少,以為住戶這樣在管理上比較容易有共識,
錯了!
規定好何時能倒垃圾,星期天不能倒(因為沒垃圾室加上垃圾車星期天休息),
但是就是有人會星期天丟在大門口垃圾箱旁,不然就是晚上9點垃圾車走後又出現一袋垃圾....(你就不能等隔天白天出門時再丟嗎?)
我家是一層兩戶,自家門口是收的乾乾淨淨,連腳踏墊都沒有,但對面就....
檢舉嗎?往樓下走...還有把鞋子堆放在樓梯上的

整棟樓至少有過半戶都是這樣把鞋子擺門口,還有娃娃推車的,梯間已經夠小,樓梯的寬度只容一人通過...
當然1F的住戶非常有高的公民道德,兩邊都乾乾淨淨。
但重點是
還有一棟是一層一戶...這棟就不用說了,當整個梯間是自家的,能放多少東西就放多少!
就算我跟主委反應...但將心比心,我是主委的話,能怎麼辦?
題外話,借版發一下牢騷
前面我說了,社區沒有垃圾室,前任主委想的的方式是大家就在垃圾車到前自行下樓丟垃圾,鄰居順便連絡一下感情...OK啊
但樓下某戶家長就出面說了(貌似家長買房給小孩);唉呀,這樣不好啦,現在年輕人買大樓就是不想追垃圾車的啊.....(好像有道理)。所以有了後來的變通方法。
可是,講到後陽台裝鐵窗(突出至少2尺有)是不合乎規定必須要拆除...該戶裝潢時已先裝。這時她又有話說了,不裝陽台下雨會潑水叭啦叭啦的.....(防潑水裝窗戶不就好了,前棟人家也有裝是"平的",與牆齊,妳大媽凸出去,不就為了偷空間!)
然後強迫住戶表決可裝鐵窗!(喔錯了,我記得當時根本沒表決可否裝鐵窗,是直接表決鐵窗大小跟材質...

我想嗆:這位大媽,我(也算)年輕人,買大樓,就是不想看到外牆突出的鐵窗,即使是妳以為平常看不到的後陽台也一樣........!

可惜我聲音太小又沒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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