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購買富宇的悅讀四季(龍山西路和慈祥路路口)
合約載明101年7月開工,103年6月底完工
結果因為開工後隨即因某些原因停工了3,4個月有吧
目前進度一樓剛蓋完。
對於明年無法如期交屋的合約問題,富宇業務小姐說
可能會以"重簽約"的方式,修改完工日期,以避免違約問題(公司內部討論,還未通知住戶)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建商可以這樣做嗎? 購買戶可以要求建商履行原始合約嗎?
建商工期延誤,想要用重新簽約來規避違約問題
而購買戶無法如期入住可能產生的損失,能要求建商負責嗎?
這裡有購買悅讀四季的網友嗎? 希望彼此私下聯絡認識一下,
一起合作研究怎麼做比較恰當,一起向富宇要求建設品質
以免一個個被建商各個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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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我公司就在附近 依這樣的進度來看 還有13層樓要蓋
正常大概15個工作天蓋一層樓 算2個月蓋3層樓好了
應該還要10個月吧 搞不好會到103年底
這種情況 樓主當然不要換約阿
今天要是你因為私人因素延遲半年付工程款 建商會願意讓你換約嗎?
他們還是要罰你錢
結果建商自己延遲施工 延遲交屋 竟然要已購戶去換約 規避罰則
富宇一次搞十幾個案子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強烈建議樓主不要換約 該罰錢就罰錢
另外一點要注意的是 富宇手上建案太多 不曉得會不會為了趕施工速度避免罰錢
結果在建築工法或建材上偷吃步等等 這些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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