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我是首購青年最近想要買綠光三房自住~
(別問我金澤21~我不考慮預售~所以連看都沒去看~)
結果打給每家仲介都說三房沒了~
只有某家有跟我說有一間頂樓~
想請問各位大大~綠光1不是有七百多戶~
怎麼三房賣這麼好~
都沒人要賣~(想買卻沒房可以買~~")
可是我晚上去看點燈率還好耶~
想買個房子還真難~
再請問各位大大~
仲介跟我說綠光1屬於住商用地~
所以不能使用青年首購~
因為地目不是住宅用地的關係??首購還有這樣限定喔~~
不能用首購好像差很多耶~
內政部有個優惠是首兩年免利息~第三年郵局T值加0.042~
這樣優惠很大耶~只是不知道有沒有限定最高能貸多少~
問台銀的人跟我說貸的金額都可以~~"
不知道真的假的~
請各位大大替我解惑跟說說對綠光1的看法~謝謝各位~
對房地產我還是新手~希望各位別砲我~~謝謝^^
首購可能不適用
貸款成數上 不一定每家都會到8成
金澤21 是住商用地
至於首購可用貸款
應該有三種
加一加最高到720萬
但其中只有200萬是利率最低的 且只有前面2年的樣子
貸款建議還是自己上網去找一些新的資料 或問銀行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627&Itemid=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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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
2.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3. 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或拍賣。但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二年內或申請日之後原以買賣或拍賣取得之住宅,嗣後贈與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予其配偶者,不在此限。其登記為第一次登記者,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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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光一是科商地目,規定不得當作住宅使用,
建商使用執照應該沒有"住" 不符合貸款規定.
額度的話優惠部分最高是200萬,不是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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