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綠光是屬於工商大樓, 那請問是否可以買來當辦公室, 補習班, 外牆上如果掛招牌是否可以呢? 甚至買來當夜店, 當KTV只要營業執照有下來, 管委會是否有權干涉,畢竟我是合法使用, 儘管拿來當住家使用的戶數比較多, 他們是否就可以反對我當作營業場所使用呢?
                                    
            恩~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
不過記得同事買的時候 除了不動產所有權的合約外 另一本簽的就是"管理公約"
看清楚囉 是管理公約~不是住宅管理條例~~畢竟昌益都告訴你他是賣辦公室了~
看起來他在這一道防線也堵得很好~~~
既然是管理公約,辦公大樓要管理也合情合理的吧~~
管委會不需要禁止商業行為,雖然是管理合約的外皮,但實際卻是住宅內容管理的條例~~
管委會可以說我們這商業大樓就是這麼特別.....掛羊頭賣狗肉....
再多設幾條對進來開公司很不便的條款.....看誰嫌麻煩囉!!
基本上~所有真的來來往往客戶的大公司是不會找這種地方.....個人工作室就沒差~~
也就是這樣吧~~昌益可以肆無忌憚的一直開發~~ 你看他一品大觀不也弄得好好的~~
這種麻煩條款~只要過半住戶同意就可以執行~~ 因為你已經同意管理公約了呀~~
他要是把外訪進出弄得很麻煩,真的來客量大的公司或員工是吃不消的~~
但是無論怎樣~一個好社區~~是靠自家居民好的共識與管理~~ 不是看地目或當初單價~
就有同事當初買透天社區~ 吵到連警衛管理都沒有~後來賠錢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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