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身自己有一部fun car和一部平常通勤使用的代步車,本來都是輪流停放在兩個不同社區的車位,但近期公司有配車,所以理所當然就改開公司的配車了。
於是開著公司車要回到自己家,被門口保全人員攔了下來,沒有登記車輛不能進出停車場,但社區管委會規定又最多只能登記兩部汽車,故無法在新增一部。
想請教,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嗎⋯⋯?
yang_1121 wrote: 小弟本身自己有一部fun car和一部平常通勤使用的代步車,本來都是輪流停放在兩個不同社區的車位,但近期公司有配車,所以理所當然就改開公司的配車了。
於是開著公司車要回到自己家,被門口保全人員攔了下來,沒有登記車輛不能進出停車場,但社區管委會規定又最多只能登記兩部汽車,故無法在新增一部。
想請教,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嗎⋯⋯?
才買一個車位可以登記兩部以上車號才不合理,如果你鄰居登記自己兩台車號以外又把親戚朋友的車也都登記,那地下室車庫管理不是很混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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