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狀況不敢說、不能說,只擔心短期的房價衝擊,該維護自己權益的已購戶,居然回頭先掩護建設公司,希望缺失都不要見光,掩耳盜鈴,這樣很悲哀。缺失透明化,讓還在大量推案的建商,正視我們這些已經銷售完畢已購戶的權益,才是最重要的。
覺得建商目前為止表現都好棒棒的鄰居,如果你也要貼一篇目前為止很棒體驗的文章上來分享,觀點不同,我絕對尊重你,不會情勒你,要你修改你的內容。
驗屋狀況頻頻是事實,窗台漏水、沒有改善好就在請住戶二驗,甚至有人付了驗屋公司錢去看第一次的缺失、使照日期逕自延長要住戶簽名,最好笑是超過自己逕自延長的使照取得日期,也不打算照合約走,賠償金額,
這篇文任何內容也沒有任何虛構造假過。
原合約使照113/4/30取得,到當天都沒有任何建設公司給資訊,我以為照常取得要交屋了,結果5月主動問才知道要延後,並且在幾天後得到一張安撫成分高,但是期程不太真實的公告。
(我真的覺得提房價的事情不太漂亮,當初我們也是捏著區域高價買下的,沒有人知道後面會如何,只是在預算內,買一個住得起的房子而已,這是公平買賣,不是我單方面被放福利)



現在同意書也是建設公司擬的,113/8/30沒有任何公告通知,聯絡建商也沒有回應...覺得交屋之日真的是很漫長。
合約是雙方一起簽的,雙方也都有應盡的責任,買方照時間繳款盡了責任,建設公司呢?
任由建商隨意玩這盤散沙,實在不健康又帶點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