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近期在桃園看到一個建案,附近機能交通都很符合我的需求,且總價相對於附近其他建案低。有先下訂了(還沒簽約),但看到合約內文在驗收說明寫的不太合理
例如「淋浴拉門為乾濕分離之用途,無法具有完全阻隔水源之功能,不提供沖水及潑水方式測試」、「全棟窗戶不提供沖水及潑水方式測試」、「浴室及陽台地磚(含露台)均依規定及考量安全因素保留一定程度緩洩水坡度,以不積水為原則,客戶同意為制式施作方式,不得要求變更洩水坡度,不得蓄水測試」
因為是已經給政府機關審核通過了,我知道合約要改的機率真的不大,但還是想懷抱一絲希望上來詢問諸位前輩是否有遇過類似情形,最後有得到解決辦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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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太意太多細節,因為你內心真的很想買
要順從自己的聲音 不然你會抱憾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