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看了禾悅花園,因為它的建地是屬於產專二,請問各位大大知道與住宅用地差異在哪裡?
產專二的房子以後可以買賣嗎
腰瘦美 wrote:
我這幾天看了禾悅花園...(恕刪)
依照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種產業專用區的10%是可以作住宅使用,而且建蔽率達70%、容積率達420%,在特定區內比第五種住宅區還高(建蔽率60%、容積率300%),只略低於中心商業區而已(建蔽率70%、容積率500%)。
但該建案到底是否屬於這10%的合法範圍內,亦或是登記為核心產業的支援性產業或設施(如員工住宅),卻被建商偷偷拿來當作一般住宅銷售,這要看當初的建照登記項目而定。若屬支援性產業或設施卻被當作一般住宅使用,日後如遭到檢舉,政府將罰款全部的所有權人(也就是數百名屋主),甚至斷水斷電,直到改善為止。因此這一點請買方特別留意。

分攤比例的部份可以直接跟該建案借合約來看,至於登記用途更簡單,建照這種東西上網一查就看得到了,就10%住宅而已,建案也就幾個,看樓主對哪個有興趣查一下就看得到,不然合約上也有,跑一趟借合約的時候,可以跟著分攤費率那些一起看,畢竟凡事合約為準,早看晚看合約遲早都要詳看。
買賣看誠意。
如果釋出誠意卻借不到合約,那這個代銷大概也沒多少誠意要用心對待買家,剛好可以過濾掉。
如果借到合約,可以直接從目錄找到建照頁數快速查看建照資訊,還能用同時上網查建照資訊比對合約上的有沒有相符。
另外可能會很多本合約,因為還是有可能地主跟建商不同,所以可能一本跟地主買地,一本跟建商買房,而建商這邊也搞不好會有主約跟附約,所以拿到多本合約也不用慌張,但是主約跟附約一定要比對差異。
至於二樓提醒的資訊落差
“該建案到底是否屬於這10%的合法範圍內,亦或是登記為核心產業的支援性產業或設施(如員工住宅),卻被建商偷偷拿來當作一般住宅銷售,這要看當初的建照登記項目而定。”
這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只要肯查就查得到,現在已經不是無能為力被建商或代銷哄騙的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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