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約裡有寫: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但建商現在想還沒申請正式水和電就要我驗屋,這樣是否有違反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