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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合約書的問題

問題1:最近買房有打算下斡旋,於是跟代銷要合約書想回去審閱,但是被拒絕了,說必須確定買房才會給帶回去審閱,要不然就是只能現場看。印象中,好像就算在沒有確定要付款買房之前,關於合約還是有審閱期的不是嗎?總要先看過合約合不合理才能最後決定是否買屋吧?是我的觀念有錯嗎?@@
問題二:在現場看合約有看到一條關於預收半年管理費的部分,這點好像每個建案都是一樣,所以沒有疑問。但是,在這合約中卻說還要另外收取每坪200元的費用@@,問代銷收這個是要幹嘛,代銷也講不清楚。想請問各位前輩,有人了解是怎麼回事嗎?@@想請問合約書的問題
2019-04-09 18:40 發佈
ivy66 wrote:
問題1:最近買房有打...(恕刪)

寫得很清楚啊!
管理基金:每坪200元
請問管理基金跟管理費的差別是什麼呢?
正常啊
買房都有暫收款 ,這不包含在房屋的總價(含房屋稅費代書 過戶預繳管理基金...等)的費用 , 代銷不會多收你的

這些都有開立收據 他暫收款一毛也沒賺到

買房前 先搞清楚 後續衍生的費用
有問題一定要問清楚 再購買簽約

另外 審閱本不給帶回也是正常啊 你只下斡旋讓你帶回去 coby裡面的內容 ,那每個建商都派人去其他建案下斡旋考慮 ,拿他本子回來摳 不就得了?
正規是已購戶 簽約了才回帶回家給你慢慢審核 有問題看不懂在向代銷詢問 都可以。

最後 樓主不解為何要收一坪200管理基金跟6個月管理費,
公共電費水要錢先支出嗎???
請管理員三班輪替的薪資  要支出嗎?
電梯週期保養維護要支出嗎?
請阿姨來打掃梯廳 公設處 要支出嗎?


這樣大概會懂了吧 #


ivy66 wrote:
請問管理基金跟管理費...(恕刪)
了解了,謝謝您的細心說明,
不對,一旦簽約後,內容有問題都不能更改,而且法律認定你全部接受,絕對沒有簽約了再看看看這種事
管理基金同時也蠻怪的,回去跟銷售人員好好釐清一下,法律規定管理基金由建商支付造價一定的百分比決定
啊,所以正確的狀況應該是如何,我開始混亂了@@
建議在現場翻合約就好啦
合約審閱期是很寶貴的,簽約後在審閱期內要退要做什都比較方便
您一早就把合約審閱期用掉,想不到有什麼好處
預售合約有5天的審閱期
如果
沒審閱達5天而簽約
此合約是無效合約
買方可以主張
但是
也可以不主張
主張權是買方的

管理基金除了建商依法提撥一定金額
住戶亦可自行提撥

200元/坪,是住戶自行提撥的
管理基金要動用要透過區權會 管理委員會無權動用
簡單講就是位階較高的公費 也是一個社區的命脈

管理基金的來源 由建商撥一筆不得低於法定的費用 然後由每個月管理費提撥固定金額慢慢存
以你的例子來說除了上述 還有一筆200/坪的錢灌入管理基金
即使這筆費用由建商預收很奇怪 但你簽了就是同意

還有一條有意思
"預繳之管理費正式起算日為使用執照取得後,另由賣方公告及書面通知"
使用執照取得後, 建商才能通知驗屋交屋
交屋達50%後, 才能成立管委會
一般的爭議就是使用執照取得~成立管委會這段時間 社區維護費用/保全 由誰支付?
爭議點就是這段時間, 有部分是建商的營運需求 如二次施工 售屋帶看等 由預繳管理費全額支出並不合理
但這條寫就寫死了 取得使用執照後 賣方通知你就可以開始扣預繳管理費了 日後管委會沒有立場去追這筆錢

我個人是建議你看看別的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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