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mond0322 wrote:最近因為要出差的關...(恕刪) 從台北搬下來桃園近40年,一直都是這樣啊!有什麼好好大驚小怪的?!要找到行人真正可以走的地方,你真的得回到台北市去!過了橋,都是這款樣!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去過中和,中和的中山路二段,下班時間,lexus營業所門口的人行道,是給機車、ubike騎的,不是給行人走的
這是台灣政客搞的慘狀,全台法規不統一,跨縣市就會有不同的法規,搞的好像地區獨立管理一樣,再來人民素質也有落差,常常自己方便就好毫無公德心,找一堆理由來掩飾自己的錯誤,法律對這些人只是參考用,這就是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