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樓下剛搬來的鄰居,突然來我們家按門鈴,說他們家漏水是我們家浴室的水管破裂造成.我們住二樓,他住我們家隔壁一樓,我們是公寓所以管線有相鄰吧??一樓我記憶中有10年沒人住了吧!!如果我們一洗澡他們就漏水,那應該早就淹水了吧!!現在看他們的意思,應該是要我們負責維修,問題是這個算我們的責任嗎?就算他要出錢要跑到我們家浴室施工,我們一定要配合嗎?有沒有熟知相關法律的大大可以提供意見??麻煩一下,因為明天他們要來談了,我不想什麼都不懂
tangjt wrote:剛剛樓下剛搬來的鄰居...(恕刪) 樓下漏水, 樓上確實要負100%修復漏水的責任, 這點是很清楚的. 但是因為你們不是住在他們正上方, 所以漏水的源頭究竟是不是你們, 則需要專家來判斷, 不是他們或你們說了算. 建議你與對方提議找技師來判定. 技師判斷後, 確定漏水的源頭是你們,你們再付費修補.如果他們硬要你們修, 你也可以考慮與他們協議:如果你們修了~他們仍然漏水, 則請他們100%負擔修補費用.
我們之前自己家裡漏水都傻傻的自己請人修復,這件事讓我上了一課!!剛有聯絡之前的水電行,明天來幫忙看一下,不過很突然,不知他明天是否有空!!希望明天一切順利!!感謝各位大大熱心回覆,後續有問題還請大家也能多幫忙提供意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第六條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四、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第十二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你不能拒絕,進入修繕。再來就是,如果管線確定是你家漏水,也就是說可以區分所有權人,那你就要自己負擔修繕費用,畢竟真的就是你家漏水。當然你也可以補充,如果修理後還漏水,要對方負責修繕費用
tangjt wrote:如果我們一洗澡他們就漏水,那應該早就淹水了吧!!現在看他們的意思,應該是要我們負責維修,問題是這個算我們的責任嗎?(恕刪) 漏水也不見得漏很多吧,慢慢的用滴的也是漏,每天就濕了又乾要是我被滴到樓上用過的洗澡水也會覺得不舒服。也許人家也只是想好好講跟你們溝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