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買新屋,建商不老實購買時蓄意隱瞞會有二次施工,這樣的新屋,大家還要買?

去年七月購買預售屋,剛開始都還覺得建商施工還有按部就班來,就算有缺失...反應還會有改善,水泥等做工的施工品質還算及格
但是越接近完工90%,雛型就出來了,越來越不能接受的事情,建商不按"房屋買賣合約的施工圖"施工,竟然當初看到銷售中心的模型圖,原車道有兩邊,現在車道變成一邊車道,是在套樓大樓下方雙向通車,還要與套房區的機車車道衝突(還說要做號誌燈),另一邊改成三個花台種了三顆沒有樹葉的樹,騎樓下與套房中庭的還特意種了一排像松樹,遮住光線,在騎樓下改成雙向車道格外的陰暗也有視線的死角,日後電費及修繕費應該很可觀吧!
住宅大樓一樓僅一戶住,建商為了順利賣出,盡然利用贈送社區出入口的農地,附上一張約定專用圖,告知鄰近一樓住戶的中庭及一樓排風扇的空地及後防火巷一樓的,約定給一樓使用(連文字合約都省了,這樣的合約算數嗎?),大多數的住戶都住樓上,對於那邊角的空地基於一樓的安全考量,大家都不太計較(畢竟那還有99戶的公設權益),但是後防火巷建商在最後面阻隔圍牆,還真的是有夠超過,一點都沒有考慮到住在樓上的18戶住戶的生命安全,雖然大樓有兩個逃生梯,前面一梯沒有窗戶,真的有火災..相信很多人逃生,應該會選擇後陽台的逃生梯,有窗戶的比沒窗戶安全吧!(至少濃煙還有地方排出去),但是逃到一樓應該往兩邊空地逃生,建商就昧的良心要圍牆,只剩一邊逃生,還扯說:另一邊是私有地,往那邊逃生地主不同意,真是謊話,急難救助..我就不相信台灣人真的沒有公德心及良心嗎?連逃生人命關天會不給人逃生,真的...建商如果夠良心的話,請不要再說謊了,那為什麼要把防火巷圍起來給一樓使用,還在底端留個門及外面種花圃呢?(請不要把..首購的人,當成白癡,就算年輕人沒有房,不代表家裡長輩父母親沒有買過房)這種謊言還要一直騙!
最惡劣的事,給主管機關檢驗的時候,為何不蓋花台,不漆圍牆,卻是等主管機關檢驗許可後,進行二次施工
這樣瞞天過海,就是有守法有良心?
還有從我購買房子開始就一直問"後陽台可否統一問卷一下,大家願不願裝窗戶",今年1月到2/22為止,每個周末都去銷售中心問,都一直沒答案,最氣的是2/22好不容易有要問住戶的安裝意願,但是建商卻是隔沒三天馬上有效率的裝上99戶的鋁格柵,以為裝上了,大家就沒有再反對的機會了,我想告訴你...建商你們真的很可惡,把住戶當作是白癡,你們是老大,愛怎樣就怎樣,你們有尊重過住戶的意見嗎?
如果你們屋況的修繕,有比你們偷裝鋁格柵的速度一樣,我就服了你們,2月一直反映過缺失,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善,我真替你們老闆覺得很悲,花錢請到你們不負責任的員工,卻不想如何有效率的有品質的將房屋蓋好,一直推託欺騙,你以為住戶是白癡嗎? 大家都沒有兄弟姊妹,親戚嗎? 再不好好完善的處理好我們的社區,
別忘了,合約書雖然你們佔了優勢,但是惡意隱瞞及延遲交屋,最後你們還是得要付出賠償的
(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再不老實的施工,我會把你們的惡行公諸於世,讓大家來檢視及唾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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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買新屋,建商不老實購買時蓄意隱瞞會有二次施工,這樣的新屋,大家還要買?
日後,建商還有新推案,還有要繼續跟進嗎?
2014-03-20 1:18 發佈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773

消基會呼籲
二次施工問題不再單純是住戶自行施作,而是由建商主導直接販售有二次施工情形之商品,若消費者不察或根本無法查知的情況下,不僅花了一大筆錢購屋卻無法使用原先預期可享受的設施設備,還可能遭受設備拆除等額外損失,對消費者極不公平!
一、 消基會除呼籲政府機關應積極處理二次施工問題,儘速修法源頭管理,重罰建商,加以防杜外;對於目前假藉「個別磋商條款」之外觀形式,以規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惡行,更應給予當頭棒喝,加以重罰。
二、 呼籲法院應保障消費者權益,針對此類案例,以定型化方式交易之預售屋、成屋,應為有利於消費者認定。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 至於業者更應該嚴守法規、販售合法商品,而不是乘瑕蹈隙、投機鑽營以吸引消費者購買牟取暴利;消費者在購買前也應仔細檢視契約書內容是否有不合法條款,消費者針對二次施工,會有遭拆除之風險,消費者應拒絕此款商品,並不要在個別磋商條款簽名。有問題就不要購買,才不會讓業者繼續提供違建商品,導致消費爭議不斷,最後只有雙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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