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停車空間不計入容積~~很多建商都這樣規劃~~使照下來再改成客廳~~朋友就是買這種房子~~~後來要設公司~~結果~~提出申請就被打槍~~較新的重劃區有些已經不准許一樓做停車空間使用~~朋友的自建案就是~~只好挖地下室擴大室內空間~~但又更燒錢~~
樓主應該只是要蓋透天吧?你一樓做停車空間的話是有40平方公尺不計入容積,若作為停車空間的隔間小於40平方公尺,則以實際面積計算,若大於40,也只能有40免計入容積。台中市是如此適用,不知桃園有沒有一樣,最好問一下當地的建管單位或是建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