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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哲大竹

請問有人買了天哲了嗎??買多少合理呢?不二價有影沒??銷售說預計今年9月份交屋。
2013-04-06 23: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天哲大竹
那裡都是不二價的!
要買要快吧!只知道越來越高了!
和發建設的......你想看近期作品嗎 代銷當初不斷強調建商房子蓋很多很有經驗了
我可以拍些照片給你看看參考囉
看完照片後請再想想真的有不二價這種東西嗎
我也想要一些照片

請寄給我好嗎?

因為我家人最近也再看這一個建案

kevin0930774@yahoo.com.tw

感謝
真的是不二價!現在賣房子都是這樣,好多個建案都是同樣手法!我訂了一戶
是不二價沒錯@@ 就21萬/坪
不過林林總總還是可以優惠個快50萬左右 (相對於總價而言)
(就好像工程三項款項優惠,還有家電(冰箱+電視)9萬優惠)
公設比30%這樣@@
不過個人實在接受不了大竹的房價所以只是看看XD
大家都強調不二價@@ 各位看官想一想那價錢就放在網路上公告就好啦 門口貼一張menu也可 還要進去談價幹嘛????? 老話一句 你覺得太貴殺不下 可以不要買 當然要自助有需求就只好給他們賺囉
桃園「天閱」建案廣告不實!和發建設公司罰80萬元及新理想公司罰4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2年1月16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2年1月16日第1106次委員會議通過,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發建設公司)及新理想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理想公司)於銷售「天閱」建案廣告上,將部分開放空間所在位置刊載為相關公共設施,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和發建設公司新臺幣80萬元罰鍰,並處新理想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交易決定因素之一,一般消費者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依廣告揭示之用途使用,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本案房屋廣告於開放空間刊載相關公共設施,卻並未標示、說明其所在位置及範圍實為開放空間,整體觀之,易使消費者誤認相關公共設施為合法設置可予使用。實際上相關公共設施已遭桃園縣政府公告為違章建築,且和發建設公司自承因系爭建案容積率已用罄,相關違章建築無法補辦申請執照,確係違反建築法規而非合法使用。



公平會指出,對於開放空間建造公共設施是否違反建管法令及其違反之法律效果,涉及建築相關法令之解釋及認定,尚非不具該等專業知識之一般消費者在閱覽廣告時所得判斷。系爭建案之開放空間部分業經桃園縣政府開立違章建築稽查通知單,且表示未經核准擅自增設與使用執照圖說不符之相關設施,涉有違反建築法規定而有遭命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等處分之風險,本案廣告主就其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款規定。


http://etrain.land.moi.gov.tw/A0/A26/A2600B.aspx?ARTID=4068

我只提供資料給大家參考 我非代銷也非建商別問我案情後續發展如何 我只查到這篇新聞稿而已喔.....

給給給給 wrote:
是不二價沒錯@@ ...(恕刪)


最好是不二價
不到一個月從18.X/P漲到21/P
我去看的時候才16W/坪,還送13W家電....

就越成形時慢慢就地起價,天哲算是賣比較久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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