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文字遊戲而已你是第一順位"議價",不是第一順位"購買",要說權利本來就是排在人家後面公司的產品"員工和協力廠商優先購買,剩下的才對外販賣",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員工福利)你的"第一順位議價",是優先購買者挑剩下的那些"開始對外販賣"之後的事你有權力決定買不買、對方有權力決定賣不賣、你沒有權力強迫要求對方一定要賣你喜歡的你不是員工也不是協力廠商,所以"優先購買"這個階段根本就沒你的事外人購買就是只能從剩下的挑(扣掉保留戶、扣掉優先購買的),有什麼好吵的?
不管是第一位,第一順位,單位都標明給人家,錢也收下,之後才說你訂的沒貨,請買本公司其他產品。這樣不就是擺明掛羊頭匡人進來買狗肉?商譽加減要顧一下吧。其中必有鬼~~話說e大你們不是把新潤一期買到封盤不賣嗎?怎麼跑到太子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