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賣方簽約後,賣方反悔,後來才發現可能是一屋多賣

因工作地點在中壢, 所以想在中壢買房子
這幾個月台北-中壢兩邊跑, 父母也跟著一起看屋. 其實也滿累人的.
就在上週, 好不容易找到一間覺得不錯的房子, 此建案代銷也還在賣,是新的建案,預計明年完工
屋主要用轉單的方式將這間房子賣給我們.價錢也談好了.
當時付了訂金20K, 有與屋主簡單的寫了一張契約,內容非定型化契約.
就是拿了張白紙, 上面註明
1.已付訂金
2.建案名稱,
3.房屋坪數,地址
4.總價
5.有買方/賣方的簽名

本來預計今天(五)付剩下的尾款, 房子就會轉單給我們.
但就在前天,屋主打電話來說因為課稅的問題不賣了.
當時心裡也沒想太多, 想說不然訂金拿回來就好了,
只是房子又要重新找過,挺累的.
沒想到後來好死不死發現此建案的新住戶有成立facebook,
也剛好有住戶發表他就是買我們原本訂的那間, 這時才恍然大悟,
原來屋主就是大家口中所謂的投資客,合理的懷疑他已經將房子轉賣給他人.

其實心裡很氣不過, 因為我花了很多力氣去借錢,小額信貸, 也付了利息代辦費等,
但對於這些投資客,只是一句話:"我不賣了, 因為有人出更好的價錢?"

想請問大家, 如果遇到一樣的事情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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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與屋主談後還是不肯賣, 理由也是他怕課稅的問題, 但是願意付我們違約金20K,
另外我也還沒告訴屋主我在facebook看到這間房子已有人註冊.
大家建議我會怎樣處理呀?

2012-10-26 19: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賣方
依照民法,賣方違約不賣,加倍返還訂金。就是還給你的20k,再賠20k。

下次擔心的話,訂金可以多給點。
這兩天查了一些民法,也看到版上相同例子的還不少,只能像樓上說的,訂金多給一點囉

coolkuo wrote:
但是願意付我們違約金20K, ...(恕刪)



就拿吧,不然弄下去也是沒完沒了。
人性就是這樣。再重新找過吧。
換個角度想,對方願意付20K的違約金,代表另一買方出的金額與你的價格之間的價差大於這20K,盤子不是你,就釋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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