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您真的知道不用浪費時間的意思嗎?如果您真的很想"花時間"在那屋主身上,您肯定是要先讓步的.如果您真的想要對方讓步,您就等他半年一年吧.對方如果一直賣不出去,看看有沒有降價機會.但是你也必須忍受被別人買走的風險.買賣看緣份,好屋何其多,不需強求.
hicker wrote:包個紅包給仲介有意願...(恕刪) 前幾天朋友去談一間屋主自售的房子,因為不需仲介費所以談到470萬,可是後來屋主的朋友(仲介),出來插一腳,坐地起價要500萬,這是怎樣?30萬仲介費嗎?吃相真是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