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設全部是(違建)怎麼辦?



我買在桃園縣(市)


圖O室、XX房、OX廳

我的公設全部是(違建)怎麼辦?






大家可以給點意見嗎?
2011-11-03 9: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設 違建
找律師告建商。

建商會輸,但是會不停上訴。大概10年後可以三審定讞。你的錢就可以拿回來了。
z75966 wrote:
我的公設全部是(違建)怎麼辦?

基本上不可能,公設包含地下室樓電梯及梯廳等
樓主指的應該是管委會管理空間吧?OO教室、XX房之類的
這種大多用二工施作,怎麼辦喔......去告囉......
但現在建商也不笨,買房子前應該都會告訴你這些
厲害點的在買賣合約中都會註明有這樣的情況
重點是......有差嗎?台灣那個大樓社區沒二工的?
如果,使用變更及雜項申請,會過的項目,您認知的違建,還不見得是違建。
一般,建商會在第一次申請使照時,儘依規定去申請。
使照拿到之后,大都會再作變更使用,只要跟工務局,提出申請核定。
就不存在,您講這問題。
不知道,版主提出這樣的問題,想要的是什麼?
退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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