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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買屋不只看LOCATION.....蘆竹鄉讓我失望了

先說這是一段抱怨文,但也是小弟我的親身經驗,且目前還在進行中

給想在蘆竹地區置產設籍的朋友們做參考

首先:我自我反省不應該在設置紅線的地方違規停車,這是錯誤示範,請砲我吧

但在被開了數張罰單後,經過查證卻發現是行政疏失造成我的財產損失


故事是這樣的:

我在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違規停車,也就是目前改建中的南崁特力屋前那條小路

但依照蘆竹鄉公所公告:

「 禁制標線劃設原則如下:

•交叉路口十公尺範圍內
•消防栓前五公尺範圍內(前後二.五公尺)
•路寬五公尺(含)以下之路段兩側劃設禁制標線,路寬五至七公尺之路段單側劃設禁制標線。」

資料來源:蘆竹鄉公所


經過實際測量,新南路一段305巷在不包含排水溝的情況下,最窄部分的道路寬度介於五至七公尺,但卻設置了雙側禁制標線

打電話去南崁派出所投訴也推得一乾二淨,波利士大人也搞不清楚狀況,說是鄉公所畫的線,他們只是說有民眾檢舉所以來開罰單

OK~那我找鄉長去...

氣人的是第一次投書鄉長信箱時,竟然還以「為避免民眾遭人惡意檢舉,自即日起不受理外縣市民眾檢舉案件」為由而未被受理

雖然我未設籍蘆竹鄉,但我好歹也因為工作需要,住了蘆竹鄉快兩年了

而鄉長信箱這樣也太鴕鳥了吧,堂堂一個鄉公所接受不了外界的批評指教嗎?

轉投書給桃園縣政府,沒想到縣長信箱也是一個樣,因為我是外來人口所以不接受檢舉申訴~

我無言了...............但我不會放棄

於是我找馬總統出面,隨即投書總統信箱....

終於公文往返後,目前桃園縣政府已經將「為避免民眾遭人惡意檢舉,自即日起不受理外縣市民眾檢舉案件」這段刺眼的文字拿掉

而蘆竹鄉鄉長信箱的網頁上雖還保留這段文字,但至少已對我的第二次投書做出回應,目前還在等待結果中


我說蘆竹鄉的行政人員們,別再亂搞了吧~

說要升格但是卻沒有吸引外來人口長住的吸引力...連最基本的施政能力都沒有

網頁公告說的是一套,實際執行面卻是另外一套,那我們要這樣的施政者幹嘛?

如果在這裡買了房子置了產,卻遇到這樣的政府這樣的施政能力

那就不知道該區的競爭力在哪裡了....

原本我打算在蘆竹上南崁、大竹或藝文特區看電梯透天厝,大清圓明園原本是我的首選

但現在我很慶幸還沒買下去,因為我拒絕因工作需要,而做一個在外縣市被欺負的次等公民了


附記:

在跟桃園縣政府及蘆竹鄉公所書信往來的同時,我也將我的罰單申訴函寄去了桃園監理站

無奈我的車車設籍台北市,所以很會推的桃園監理站目前是將我的案件轉到台北市監理站

但我是在桃園地區違規啊,轉去台北幹嘛啊?

不是都連線作業了嗎?難道台北市監理站有辦法來干涉桃園縣市的行政嗎?

愈來愈不懂桃園縣政府在幹嘛了~
2011-05-16 1:16 發佈
南崁的路已經夠小了,你還要在路邊停車...我們行人都沒有路可以走了,被罰只是剛好吧!我還嫌鄉公所拖吊不利咧...路上一堆違規停車,害行人無路可走的狀況,都不見他們有什麼執行力來清路霸,很想請鄉長派拖吊車把所有不是停在停車格內的車都給拖走...不過投書了幾次,都不見他們有做什麼事...
PUREME wrote:
連最基本的施政能力都沒有,那我們要這樣的施政者幹嘛?...(恕刪)


雖然我非常贊同您對於這個無能政府的批評, 不過想想問題發生的起因吧, 也許是您自己為圖一時之便, 才造成後續一連串的惡果, 也必定是您的行為導致了別人的不便, 才會被告發取締的, 就當這些遭遇是對於那些被您影響而不便者的贖罪之心吧.

我們都對這個政府有錯誤的期待了, 因為前一任在艱困的環境下做得還不錯, 我們以為這一任大環境情勢那麼好理應做得更棒, 但是大家全都把眼鏡給跌破了, 萬萬沒想到他們會無能至此, 而今之計, 其實也沒那麼糟啦, 就儘量別去犯他, 當這個政府根本不存在, 暫時收拾起美麗的願景, 靜下心過自己的生活吧, 期待下一任會更好不是更有意義.

yeng131 wrote:
南崁的路已經夠小了,你還要在路邊停車...我們行人都沒有路可以走了...(恕刪)


yeng131大~我真是不能同意你更多了,行人爭取路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尤其是在公車、汽車、摩托車、腳踏車都匯集的南崁路上,我在那邊當行人的時候也是很e04

但e04的是為什麼一條南崁路會連人行道都走不完咧?

仔細想想,為什麼行人要走到馬路上,而不是走在人行道上呢?

路邊違規停車是會阻礙到後方行車順暢

但說要讓行人無路可走.....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關聯吧?

除非汽車都停到人行道上了~




yeng131大~建議你轉投書給鄉長,跟他說南崁熱鬧的街道上,應該要嚴格取締的是佔用人行道的路霸

把這些有效的公權力用在更該用的地方

包括上下班時間中正路跟南華一街的交通指揮

包括每天早上下午,就在南崁派出所前(波利士大人是瞎了嗎?)亂成一堆的交通狀況

而不是晚上10點半開著公務車來305巷開我們的罰單

另外也告訴您一個好消息,鄉長有回我信了

證明鄉公所還是有人活著的

所以快快去投書,讓蘆竹鄉更好吧....
感謝你的回應,讓我知道蘆竹鄉長還有在看信...之前光是榮興路單邊人行道的問題,他就只回我因為地主因素,無法闢建雙向人行道...然後我要過馬路去走人行道,還差點被右轉車撞上,上周還差點被闖紅燈要轉新南路的右轉車直接撞上...既然你說鄉公所有回應,那我就要再去投一次書了
對不起讓你誤以為桃園是鄉下可以隨便停車。

也對不起讓你忘記顧慮使用道路的其他路人及使用者,也共同使用該道路。

建議你搬到更偏遠的地方,我想就不會有人想檢舉你了
就是有你這種亂停車的人
還上網取暖
把我可愛的家鄉搞得烏煙瘴氣
一大堆不視地上紅線也停
斑馬線也亂停
人行步道也開上去停
只有單一車道也停
只圖自己方便
如果你在來亂停
我也拍照檢舉

PS.我也很慶幸你沒搬來
買房買屋不只看LOCATION
還要看居住者的素質



我們現住居民真的不希望因你來
而整個居住環境LOW掉
看到後面幾位的回文, 真的是覺得怎麼會有一大堆看不懂重點的人??

開板大一開始就有說亂停車是他的不對

整個文章看下來也看得出來版主的重點並不是因為要來取暖

而是:

1, 道路標線規畫不符合法規

2, 政府部門怎麼可以立下非設籍本地者之投書不接受這樣的怪規定呢?

如果地方政府部門可以這樣搞, 那我看以後所有公務部門是否都可以不接受外籍人士的投訴?

結果回文卻在討論南崁行人沒路權, 車亂停這種跟板大的文章重點不一樣的討論

台灣就是有一大堆搞不清楚重點的人啊......
小弟在天龍國受訓過幾年, 所以剛來到桃園時還有一點不習慣.
至於 "道路標線規畫不符合法規"... 這在天龍國是個笑話.
搶錢市政府想畫紅線就劃紅線, 想畫停車格就劃停車格.
哪有 "道路標線規畫不符合法規" 這回事...

我再桃園停車很不習慣的一件事, 就是每次我要臨停辦點事(atm 領錢之類的),
看到路邊一堆停紅線, 停轉角, 並排的, 但停車格空蕩蕩沒人停...
就我在天龍國受訓過的結果, 二話不說, 我當然停在停車格, 下車, 領錢.
然後絕對不到三分鐘, 領完錢, 準備開車閃人, 就發現停車繳費單...
以上事件在我身上發生十次以上!

結論, 守法的是白痴? 多花錢! 停紅線才是王道???
唉... 我沒辦法入境隨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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